馮小剛新片《我不是潘金蓮》出預告片了。有人驚嘆于范冰冰的村婦扮相,有人訝異于預告片本身別出心裁的圓形構圖,但是更多的人還是被這個故事本身的題材和劇情走向所吸引。
因為這部電影,講述的是一個農村女性為了自己的“清白”,歷經20年層層上訪的故事。無論是故事主人公的定位還是題材本身,都足夠劍走偏鋒。更不用提,這部電影本身就是以女性的視角去描寫的。
故事的主人公是李雪蓮,原著小說對她的描述是:“李雪蓮長得不算難看,大眼睛,瓜子臉,要胸有胸,要腰有腰,不然殺豬的老胡見了她,也不會像蒼蠅見了血。”
她是個平凡的農村婦女,但并非是個普通人。相比一般人,她長得更美,還稍微多點見識。想要多生一個孩子,又違反計劃生育,她就和丈夫商量先離婚,生了孩子完了再復婚。然而聰明反被聰明誤,生了孩子要和前夫復婚的時候,前夫已經和別人結婚了。
她想要去向前夫要個說法,哪怕只是一句承認。但是前夫卻對她說:“你嫁給我之前就不是處女了,你是個潘金蓮。”言下之意是李雪蓮自己作風不端,自己劈腿也沒錯。都離婚你可就認了吧。
為了一樁離婚的烏龍案以及為了一句“我不是潘金蓮”,李雪蓮決心去上訪。中間被關過,被攆過,苦沒少受,卻毫無結果。沒人理解她,她就把這人扯下水一起告。她跑到了北京,隨后就陰差陽錯地有了大轉折。為難過她的,從上到下的官兒全被擼了。
但是沒有一個人,真正洗刷了她的冤屈。
即便已經告到中央,即便已經讓當時為難過她的所有官員都被撤職,這不明不白的官司打了20年,直打到當事人——李雪蓮的前夫出車禍死掉,都沒有一個說法,都沒有人承認李雪蓮所說的一切。
沒有人承認她是個好女人,不是潘金蓮。
這是全劇最大的矛盾,荒誕,也是最大的悲苦之處。
顯然的,因為李雪蓮的“假離婚”在法律上是生效的,因為她前夫的那句“不該叫李雪蓮,該叫潘金蓮”的斷言也很難說是構成了法律意義上的誹謗罪,還有大環境大背景下的計生政策和上訪制度之不合理,李雪蓮這個想“掙回清白”的想法,從付諸行動的那一刻就已經無力回天。
但是她的悲劇卻是中國整個農村婦女所共同面臨的困境。
她們沒什么文化,也不懂得遇到了渣男快快放手往前走才是最止損的做法。她們害怕人言,畏懼任何扣到頭上的“不道德”的標簽。她們不是處女就會被輕視,在家庭里毫無地位,男人拋棄她們的時候總是漫不經心。她們中有些人覺得是自己命不好,還有些人,像李雪蓮那樣有些見識,知道這樣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而想要去抗爭,去要個說法。
但她們能向誰要個說法呢?畢竟,是這整個中國社會的輿論氛圍,定義了“長得好看的女性是禍水,都不安分”,“不是處女的女孩都不正經”,“老婆必須是處女”,“女人離過婚就不值錢”,“必須要二胎生兒子”這樣的價值觀啊。
沒人覺得這是錯的,但這分明就不對。當小說和電影將這種種不可理喻放在一個年輕女性身上,并讓她耗費了二十幾年去抗爭這種命運……這其中的悲苦和無奈,就非常令人痛心了。
作為看客的我們,從小說開始,從預告片里,就知道這個故事不會是個大團圓。
畢竟,現實已經如此殘酷,電影又如何能給所有人一個解題的良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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