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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造謠京港澳高速油罐車爆炸致78死 被拘10天

    紅網汨羅站3月24日訊(分站記者 羅玲)“3.19”事故發生后,一男子在網上散布“京港澳高速爆炸事故死78人,傷66人,36個下落不明”虛假消息,嚴重誤導網民,影響十分惡劣。近日,散布該謠言的湖南汨羅籍男子李某某迫于警方壓力,主動到汨羅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市公安局決定對涉案男子李某某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2016年3月19日晚20時40分許,京港澳高速岳陽段1414km由南往北方向,大荊服務區附近,一輛汽車發生爆炸,車輛爆炸后只剩下殘骸,并引發2臺小型客車、2臺大型貨車燃燒。事故發生后不到一個小時,一條“3月19日20時50分許,京港澳高速汨羅大荊段到平江段的汨羅古侖鄉路段,發生油罐車或油站爆炸,一公里外的民房窗戶玻璃震碎,東邊的長樂鎮和汨羅城區有強烈震感,市民以為發地震。死78,傷66,下落不明36。請綠色衛士汨羅、平江志愿者在保障自身安全前提下,盡快加快救援、搶險”的消息在微博上迅速傳播開來,一時間傳言四起,一度引起民眾的猜疑和恐慌。

    3月21日,各大媒體相繼報道,根據救援人員現場詳細清理和各大醫院的受傷人員統計,確認事故導致5人死亡、20人受傷,其中4人重傷。謠言不攻自破。

    造謠、傳謠事件影響非常惡劣,引起了各級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汨羅市公安局當即決定對該案立案偵查。3月23日,在岳陽市公安局的協助下,確認了違法嫌疑人真實身份為汨羅市天井鄉某村村民李某某。

    隨后,民警遠赴廣東,通過李某某的好友勸告其投案自首。2016年3月23日16時05分,辦案民警在高鐵上將欲返汨投案自首的李某某控制。

    到案后,違法嫌疑人李某某交代,事故發生時,自己在廣州白云區某朋友家作客,他看到網上有人發了一條“在京珠高速汨羅大荊段發生油罐車爆炸事故”的消息,李某某立馬在群里跟了一條“死78人,傷66人,36人下落不明”的信息,這條信息被群里其他好友轉發后,李某某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立馬又在群里發了一條“鄉親們,數據是假的,莫轉”的信息。“傳播速度實在太快了,我萬萬沒想到。”李某某后悔地說,自己并沒在事故現場,不可能知道死傷人數,數字也是隨便寫的。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擾亂公共秩序已依法被汨羅市公安局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汨羅警方提醒廣大網民,發布或轉發謠言將被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網絡世界也是法治社會,法律是網絡行為的底線,希望廣大網友共同遵守網絡秩序,共同維護網絡環境,不信謠、不傳謠,通過網絡尋找最美的風景,而不是逾越底線受到法律的嚴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如果散布謠言,構成犯罪的,要依據《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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