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敬大力(左)、北京市監察局局長李振奇(右)進行憲法宣誓。京華時報通訊員 薛睿杰 攝
晚育假變更為生育獎勵假,女職工無論生一孩還是生二孩,產假都是128天(98天國家規定假期+30天生育獎勵假),同時增加配偶陪產假15天。昨天,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修改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這意味著,全面二孩政策在北京正式落地。
會議還審議并同意了市政府關于《北京市2016年重要民生實事項目》的安排,“減少機動車排污”增補進入今年28件政府實事名單。在昨天的會議上,北京市紀委副書記李振奇被任命為市監察局局長。
□計生條例
生二孩取消4年生育間隔
據介紹,圍繞實施全面二孩政策,此次北京市計生條例的修改主要聚焦再生育條件、生育假獎勵及相關福利待遇等重點問題。
根據修改決定,此次修改將晚育假變更為生育獎勵假,女職工無論生一孩還是生二孩,產假都是128天(98天國家規定假期+30天生育獎勵假),同時增加配偶陪產假15天。此外,修正案中還增加了一款,規定“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個月”。
此次修改還對婚假做了重新規定,將原規定中的7天“晚婚獎勵假”變更為“增加假期”,天數保持不變。修改后的計生條例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據了解,國家規定婚假為3天,此次“增加假期”后,本市的婚假將增至10天。
此外,此次修改還刪去了有關晚婚晚育、生育間隔、生育服務證管理以及夫妻應當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等帶有強制服務色彩的內容。
此前北京市的計生條例規定,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間隔不少于4年,或者女方年齡不低于28周歲。此次修改取消了4年生育間隔的限制。
本著“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此次修正案規定,已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受一系列獎勵和優待。包括,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光榮證之日起發至獨生子女滿18歲止;此外,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18周歲之前的醫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經過上午的審議,昨天下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修改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據介紹,此后,《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將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并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重新公布。
■建議意見
人大建議北京建立出生人口預警機制
市人大教科文衛體委員會主任委員孫世超表示,委員會建議加強宣傳引導,妥善處理新老政策銜接,抓緊做好相關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確保全面二孩政策平穩推進;建立出生人口監測和預警機制,全程關注評估我市人口發展形勢,及時提出和制定應對政策及措施,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加強對婦幼保健、兒童照料、學前教育等社會保障方面預期分析研究,合理配置公共服務資源,確保社會和諧穩定;注重對婦女生育權和就業權的保護,注重對計劃生育傷殘死亡等特殊家庭的幫扶,在全社會營造有利于按政策生育的良好氛圍。
■馬上就訪
準媽媽新媽媽擔心“增加假期”難落實
對于“經單位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個月”的產假規定,京華時報記者昨天采訪了幾位準媽媽和新媽媽,絕大多數表示支持、期待。
已經懷孕5個多月的準媽媽劉女士告訴記者,自己身子比較弱,還有貧血癥狀,懷孕初期情況還好,可是現在待在空氣不流通的地方就經常會出現胸悶氣短,自己出門家人都不放心,“想想那些每天要擠公交地鐵上下班的準媽媽,真是太危險了。”劉女士說,新媽媽產后哺乳、恢復期也會很辛苦,她很希望到時單位能讓自己多休一段時間產假。
剛生下孩子1個多月的王女士也表示,孩子6個月之內是情感培養關鍵時期,上班造成的母嬰分離會影響孩子安全感的建立,她也渴望單位能延長假期。
不過幾位準媽媽和新媽媽表示,“增加假期1至3個月”并非強制規定,在各個單位都要講求效益的情況下,這樣的要求能否獲得單位同意“很難說”,她們擔心這一規定最終難以落到實處。
京華時報記者 馬金鳳
■政策看點
1 再婚夫妻婚后未共同生育者 不論婚前幾個娃都可生一個
此次修改細化了二孩之外的再生育政策,規定了再婚夫妻再生育和子女病殘再生育的條件。
對于再婚夫妻,修正案規定,婚前只有一個子女,婚后已生育一個子女的,或者婚前有兩個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
而根據此前規定,再婚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的,才可以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此次修改后,再婚夫妻婚前有兩個以上子女的,只要再婚后未共同生育過的,都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而再婚夫妻雙方婚前只有一個子女的,婚后已生育一個子女的,還可以再生二孩兒。
對于子女病殘家庭,修正案規定,夫妻共同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經鑒定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
2 生育獎勵假取代晚育假 一孩二孩產假均128天
此次修改將晚育假變更為生育獎勵假,增加了配偶陪產假,并鼓勵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為需要延長假期的女職工再給予一定期限的假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主任劉振剛在就此次計生條例修改做情況說明時表示,之前,女職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體包括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本市法規規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經單位批準可享受3個月獨生子女獎勵假。根據新的計生政策,計生條例修改后,本市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還可享受30天生育獎勵假,其配偶享受15天陪產假,相當于用生育獎勵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新增了配偶的陪產假,取消了獨生子女獎勵假。
此外,此次修改還增加了一款,規定“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個月”。也就是說,只要用人單位同意,女職工可以在128天的產假及生育獎勵假之后,再申請1至3個月的假期。
3 取消晚婚獎勵假 婚假增加至10天
此次修改將晚婚獎勵假變更為增加假期,天數保持不變。
據介紹,之前,國家鼓勵晚婚晚育,本市根據國家授權,規定“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獎勵假7天”。
劉振剛在做修改說明時表示,此次國家法律修改刪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的獎勵”的規定,加之,婚假的長短本不是計劃生育法的調整范圍,因此不再規定“職工晚婚的,增加獎勵假7天”也是可以的。但參照其他城市有關規定,此次修改增加了“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的規定。
□代表資格
接受境外資助不能當代表
本市立法規定,公民在參選各級人大代表時,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境外機構、組織、個人提供的與選舉有關的任何形式的資助。否則,將不列入代表候選人名單或確認其當選無效。昨天,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26次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了《北京市區、縣、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實施細則修正案》和《北京市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條例修正案》。
修改后的《選舉法》增加規定,公民參加選舉不得接受境外任何形式的資助,并明確了違反后果。為此,此次《實施細則》也增加了相應條款,表述為“公民參加本市區、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境外機構、組織、個人提供的與選舉有關的任何形式的資助”。
《實施細則》同時明確,違反上述規定的,經選舉委員會確定,不列入代表候選人名單,已經列入代表候選人名單的,從名單中除名;已經當選的,經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確定,其當選無效。
□建議辦復
代表建議辦復情況將公開
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是否充分反映民意,政府部門對此的辦復是否敷衍了事,今年,1023件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及其辦復情況,將首次通過市人大常委會門戶網站統一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昨天上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26次會議,審議了《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關于2016年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的意見》。
據介紹,今年年初的市人代會期間,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以下簡稱建議)1029件,其中議案作為建議處理的129件,共計1158件。其中,11件經代表提出或同意已撤件,最終確認1147件。根據建議條例規定,各承辦單位應在6月30日前辦理并答復代表。對于涉及面廣、處理難度大的,至遲應在9月30日前辦理并答復代表。
值得一提的,目前代表建議的內容和市政府辦理答復的內容都沒有向社會公開。為進一步加強監督,按照《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及其辦理情況公開工作意見》,1147件建議經主任會議研究,首次公開1023件。這其中,代表建議在4月上旬、承辦單位答復意見在7月底前,通過市人大常委會門戶網站統一向社會公開。
據介紹,市人大常委會公開后,各承辦系統及其所屬承辦單位將通過門戶網站等多種渠道分別公開代表建議及其答復意見等,同時積極回應公眾關切。
□人事任免
李振奇被任命為市監察局局長
王海平年滿60被免去市監察局局長職務
昨天下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通過任免名單,任命李振奇為北京市監察局局長,同時免去王海平北京市監察局局長職務。
資料顯示,李振奇現年59歲,1957年2月生,北京人,1975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入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畢業。曾任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刑庭庭長、副院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刑二庭庭長,中共北京市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副局級),北京市紀委常委、秘書長,北京市預防腐敗局局長。現任中共北京市紀委副書記,北京市行政投訴中心主任(兼)。
據介紹,李振奇長期從事紀檢監察案件審理、政策法規和案件查辦領導工作。任市紀委副書記以來,主要分管案件查辦和案件監督管理工作。嚴肅查處了一批嚴重違紀違法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形成了震懾。此外,李振奇注意加強對基層紀檢部門的業務指導和案件督辦工作,針對“小官貪腐”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問題,指導區縣紀委重點督辦,制定嚴肅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不正之風和違法違紀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2015年以來,處分“小官貪腐”300余人,平息了一批群體信訪,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王海平,1955年10月生,江西南康人。2012年9月被任命為北京市監察局局長。今年王海平已年滿60歲。
今年1月底,在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敬大力當選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根據法律規定,此任命須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在昨天的會議上,獲得批準任命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敬大力以及在此次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獲得任命的北京市監察局局長李振奇,在現場進行了憲法宣誓。
□民生實事
今年安排28項重要民生實事
“減少機動車排污”增補入政府實事
2016年重要民生實事項目安排28項,比初選時多了兩項,其中,“全市淘汰20萬輛高排放老舊機動車,進一步減少機動車排放污染”納入實事項目。昨天上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26次會議,審議并同意了市政府關于《北京市2016年重要民生實事項目》的安排。
今年年初,“北京市2016年重要民生實事初選項目”曾進行網上投票,當時共提出26個初選項目。最終敲定的28項實事中增加了兩項,包括“改善農村地區群眾住房條件,完成5.6萬戶農宅抗震節能改造”以及“全市淘汰20萬輛高排放老舊機動車,進一步減少機動車排放污染”。
據了解,今年初,北京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了《北京市2016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根據該計劃,2016年北京計劃淘汰20萬輛高排放車,力爭2018年前全市基本淘汰國一、國二等輕型客車,2020年基本淘汰國三柴油車。
據介紹,2016年的實事項目共涉及7個方面,包括改善群眾居住條件、方便市民出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營造安全宜居環境、提高為老服務水平、豐富市民文化生活、滿足基本公共服務需求等。每項實事任務不僅規定了完成時限,還明確了主責單位、協辦單位。此次共涉及28個政府部門、16個區政府。
28件實事項目中,有21件直接來自于2015年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上的代表建議,占比為75%,比去年提升了19.8個百分點。此外,統籌考慮實事項目預算安排,將相關部門2016年度重點工作中涉及民生方面的內容,在確保納入財政預算范圍的前提下,盡可能列入實事項目。同時,做好規劃、土地等前期基礎工作的論證,逐項簽字確認,確保當年辦實事、當年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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