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ke id="862qo"></strike>
<del id="862qo"><button id="862qo"></button></del>
  • <dfn id="862qo"></dfn>
  • 首頁 > 首頁 > 傳真 > 正文

    女子離婚后來前夫家探望女兒 留宿一晚再懷孕

    原標題:離婚后她來前夫家探望女兒晚上狂風暴雨就沒回家……

    本報訊 1981年生的鄭先生大學畢業后在杭打拼多年,吃苦耐勞的他,買房買車,開了家小公司自己當起了老板。

    2008年他結婚,之后有了個女兒。不過妻子李某比他大5歲,兩人在生活中發現隔閡越來越大。2010年3月,雙方無奈協議離婚。女兒歸鄭先生撫育,他還同意撫育費全部由自己負擔,李女士可以隨時探望女兒。

    沒想到,2013年1月,李女士挺著大肚子,找到鄭先生:“我又懷孕了,孩子是你的,你要負責!”鄭先生怒斥道:“別瞎說,你不是已經再婚有老公了嗎?孩子怎么可能是我的?”李女士低下了頭:“難道你忘記了,那天我來看女兒,后來在你家留宿了…… ”

    鄭先生記起了那個晚上,因為后來狂風暴雨,前妻就沒回去。但是對于這樣就懷孕了,他還是心存疑惑的。

    2013年6月,李女士生下了一個男孩。隨著時間的推移,兒子逐漸長大,似乎眉眼越來越像鄭先生了,連李女士的現任丈夫都起了疑心。自此,李女士和現任丈夫爭吵不斷,最終以離婚收場。

    今年,鄭先生為了解開多年的心頭疙瘩,帶著孩子到司法鑒定中心做了親子鑒定,鑒定結論顯示:他和孩子存在親生血緣關系。看到鑒定結論,鄭先生欣喜若狂:我居然兒女雙全了。

    因為自己的經濟狀況比較好,而前妻離了婚還沒有工作,鄭先生覺得兒子跟他比較好,于是一紙訴狀將李女士告上法院,要求將兒子的撫養關系變更到自己名下。

    法官接到案子后,沒有判決,先進行調解。做娘的李女士當然是舍不得的,她一直在哭:“一開始不認,現在想要兒子了。”法官耐心勸說:“現在養孩子的費用大家都知道,你目前沒有工作。鄭先生的經濟能力擺在那里,孩子跟他肯定不會吃苦。”

    就這樣,法官前前后后調解了三次,總算促使雙方達成協議:兒子由鄭先生負責撫育,并自愿負擔兒子全部撫養費。

    本報通訊員 辛成

    本報首席記者 肖菁

    • 微笑
    • 流汗
    • 難過
    • 羨慕
    • 憤怒
    • 流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