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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肅:“鼓勵少生”是誤讀 草案仍在審議中

    本報蘭州3月30日電 近日,《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提交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中的一條規定引起巨大爭議,被認為是變相鼓勵少生,與目前的人口政策相悖:對部分符合政策但放棄生育兩孩的農村家庭一次性獎勵千元以上。對此,甘肅省人大有關負責人表示,“鼓勵少生”是一種錯誤解讀。甘肅省修正計生條例的核心正是落實中央精神、實施“全面兩孩”。根據省情,部分少數民族還可生“三孩”。

    有學者表示,獎勵放棄生育兩孩是一種畫蛇添足的做法,讓人們認為少生孩子依然是值得提倡的行為,既不符合“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目標,也不符合國家“提倡按政策生育”的精神。

    甘肅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龐波說,這一規定并非“鼓勵少生”,而是針對“全面兩孩”政策出臺前放棄生育兩孩的家庭,這個群體應該繼續享受原來的計劃生育政策,采取“老人老辦法”,保持政策的延續性;而在“全面兩孩”政策出臺后不管是否只生一孩,均不再享受獎勵。

    甘肅與全國的人口結構基本相近。2015年甘肅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達到365萬左右,占全省人口的13.69%,已經超過10%的老齡化社會標準。甘肅省2010年的總和生育率僅有1.28,遠遠低于2.1的世代更替水平,處于超低生育率水平。

    在“全面兩孩”的基礎上,對于東鄉族、裕固族、保安族等少數民族,甘肅擬允許其生育“三孩”。草案明確,民族自治地方的夫妻雙方均系農村居民,其中雙方或一方系東鄉族、裕固族、保安族以及居住在人口稀少的牧區、林區的藏族、蒙古族、撒拉族、哈薩克族,已生育兩個子女,要求再生育的,可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但龐波強調,截至今天下午,草案仍在討論審議之中,最終政策執行均要以審議通過的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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