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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2.5天假不能隨意調整工時 影響正常工作

    (原標題:國務院:2.5天假不得隨意調整工時 不能影響正常工作)

    針對個別城市探索實行夏季周末彈性作息制度,國務院辦公廳相關負責同志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指出,實行夏季周末彈性作息制度有利于激發旅游消費需求,但各地調整作息制度需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和國辦發[2015]62號文件,不得隨意調整工時。

    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明確規定,不能直接把周五下午工作時間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對于將周五下午休息時間計入帶薪年假時間的,也要根據實際情況,統籌考慮政府工作、企業生產經營和職工利益,不能不顧實際簡單從年假或法定節假日中扣除。

    這位負責人指出,各地出臺夏季周末彈性作息時間方案,要在確保不影響正常工作和生產活動的前提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統籌考慮,周密安排。

    【新聞多一點】

    晉中、吉安市今起正式實施2.5天休假

    國務院辦公廳去年8月份下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首次提出鼓勵“周五下午與周末”2.5天休假。

    記者梳理發現,目前已先后有河北、江西、重慶、甘肅、遼寧、安徽、陜西、福建等8個省份正式出臺意見,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實行2.5天休假模式。

    自4月1日起,山西省晉中市、江西省吉安市開始正式實行2.5天休假模式,這兩地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一個月可享有兩次周五下午調休安排。為避免影響群眾辦事,兩地均提出相關措施,要求不得因彈性休息而影響工作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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