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3日電 河南澠池警方今日公布“不雅視頻事件”調查處理結果:以尋釁滋事違法行為對主要違法人員薛某4人裁決行政拘留,因年齡未滿16周歲,依法不予執行;對年齡較小的張某等3人不予處罰;對違法行為較輕的曹某等5人批評教育。另兩名涉案人員正在追查中。
警方通報稱,經查,4月9日(周六)中午,薛某(15周歲, 三門峽職業中專學生)會同縣直中學學生史某(14 周歲)、何某(14周歲)、劉某(14周歲)等14名學生在澠池新市場某涼皮店吃好飯后,分乘七輛摩托車到南村游玩。下午3時許,14名學生途經段村路段時,恰遇段村鄉中的兩名初中學生高某(13周 歲)、王某(14周歲)各騎一輛摩托車在路邊玩。
當看到摩托車隊伍駛來,高某、王某覺得很好奇, 就騎車跟著摩托車隊到南村黃河大橋游玩。玩后返回途中,高某的摩托車不慎碰到了縣直學生何某的摩托車排氣管,何某的同伴薛某、王某某等人不依, 要求高某賠償30元,高某說沒有拿錢。于是,薛某、 王某某等七八人對高某、王某進行輪番扇耳光、用腳踢打。之后眾人繼續前行,行約三公里時,薛某、 王某某等人將高某、王某拉至一土坡前,逼其二人 做出不雅動作,對其進行語言和身體侮辱,劉某(14 周歲)現場用手機拍下不雅視頻上傳至空間,迅速在網絡上傳開。
警方通報稱,4月11日上午,辦案民警找到了涉案的10名學生(均為學生),11日晚又找到另2名涉案學生。
經過調查詢問,公安局于12日凌晨作出處理決定:以尋釁滋事違法行為對主要違法人員薛 某(15周歲)、史某(14周歲)、何某(14周歲)、 劉某(14周歲)等4人裁決行政拘留,因年齡未滿16周歲,依法不予執行;對年齡較小的張某(13周歲)、劉某某(13周歲)、陳某(13周歲)等3人不予處罰;對違法行為較輕的曹某(13周歲)、李某(13周歲)、張某(13周歲)、劉乙(15周歲)、 侯某(12周歲)批評教育,并責令家長對以上涉案人員嚴加管教。另兩名涉案人員正在追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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