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昨天,記者從國家衛生計生委了解到,經相關醫院隨訪及評估,共有71名患者因使用全氟丙烷發生嚴重眼用氣體視網膜毒性反應。目前,國家衛計委已組派國家專家隊赴醫院進行會診指導。
2015年6月,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和南通大學附屬醫院眼科使用天津晶明新技術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全氟丙烷(批號:15040001)為患者進行了眼內填充手術。術后部分患者不同程度地出現了視網膜血管炎、視功能損傷等術后反應。經醫院隨訪及評估,共有71名患者發生嚴重眼用氣體視網膜毒性反應,其中北京大學第三醫院45名、南通大學附屬醫院26名。目前,患者的醫療救治費用全部由醫院墊付。
國家衛計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可疑群體不良事件發生后,國家衛計委已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規定,專門印發通知,要求全國醫療機構停用全部問題產品,并進行了后續情況追蹤管理。截至目前,除以上兩家醫院外,后續未收到其他關于該產品新發可疑不良事件的報告。
國家衛計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此事件屬于因醫療器械的缺陷造成患者損害,患者可以向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患者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的,醫療機構賠償后,有權向負有責任的生產者追償。國家衛計委指導涉事醫院引導并主動配合患者依法解決賠償問題,及時研究醫院及患者的訴求,并將有關訴求向相關部門和單位反饋。在醫院引導下,部分患者已在當地法院提請司法訴訟,目前法院正在依法審理中;部分患者到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處理,對于達成調解協議的患者,醫院先行墊付了賠償款;其余患者表示將在治療終結后依法解決賠償問題。醫院將依法向涉事企業追償所墊付的相關費用。
據介紹,國家衛計委將繼續指導涉事醫院全力做好患者醫療救治工作;引導患者和醫院依法解決賠償問題。
針對北醫三院和南通大學附屬醫院使用天津晶明公司眼用全氟丙烷氣體出現嚴重不良事件的報道,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14日回應稱,2015年7月對送檢樣品進行檢驗時發現,涉事產品“含量”和“皮內反應”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由于所剩樣品過少,尚無法查清導致傷害的雜質成分。目前涉事企業眼用全氟丙烷氣體處于停產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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