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酒后猥褻女同事獲刑一年)
通州區某火鍋店廚師郭某邀請同事吃飯喝酒后,趁送15歲女同事小麗回宿舍之機,在草叢中對其強制猥褻。近日,通州法院以強制猥褻婦女罪判處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同時賠償被害人3000元。
去年5月一晚,郭某邀請同事小麗和小張吃飯。席間,他和小麗各喝了4瓶啤酒,后小張先行離開。郭某在將小麗送回單位宿舍的路上,趁對方醉酒之際,在路邊草叢實施強制猥褻。后因火鍋店經理報警,郭某被查獲。事后,郭某賠償小麗3000元。庭審中,郭某稱其一向守法,此次系酒后情不自禁。辯護人認為,郭某持續犯罪時間僅1分鐘左右便停止,后自首且積極賠償并取得諒解,建議從輕處罰。最終法院采納了辯護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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