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市淡溪鎮長青村村民卓禮富,將實名舉報材料投進了紀委設立的意見箱里。沒想到,幾天之后,這些材料竟然從意見箱里消失了。
意見箱沒有被破壞的痕跡,卓禮富相信,是有人把舉報信偷走了。
卓禮富報警。很快,偷信人被抓住了,但警方卻做出了“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卓禮富不服,將公安部門告上法庭。昨天,樂清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宣判。
意見箱沒有打開過
舉報材料卻不見了
這起官司的來龍去脈,還要追溯到一年前。
去年5月19日,樂清市第三農村基層作風巡查組在淡溪鎮長青村召開動員大會,決定對長青村兩委黨員干部、村財務監督小組開展巡查,并公布了舉報電話、設立了意見箱。
卓禮富說,5月20日晚上11點,他和其他幾位村民一起,將33份實名舉報材料塞進了意見箱里,還將投遞過程用隨身攜帶的相機拍攝下來。
“我們當時就擔心,舉報信可能會被人做手腳,所以,在投放舉報信的過程中,都拍了照片與錄像,并且有監控視頻在。我們認為,即使遭人動手腳,也不至于沒有證據?!?/p>
5月23日下午,卓禮富再次到意見箱前,發現之前已塞得滿滿的意見箱空了許多。
“我向巡查組咨詢,了解到他們在這個期間,并沒有開箱取走過材料?!弊肯壬f,當時他就覺得,自己的舉報材料被偷了。
偷信者稱“只是拿回去看了看”
警方作出“不處罰”決定
和幾位村民一起查看現場后,卓禮富懷疑,舉報材料是被人從入口處用鑷子之類的硬物“釣”走的。
意見箱的上方,有一只監控攝像頭,為了搞清楚是誰偷走舉報材料,卓禮富向警方報了案。
淡溪派出所接警后,第二天調取了監控視頻。
監控顯示,卓禮富等人放進舉報信沒多久,就有人走到意見箱旁邊,將箱內的部分舉報材料取出。不過,第二天上午,嫌疑人又將舉報信重新放回了箱子里。
經警方調查,“偷走”舉報材料的,是同村村民卓禮武等人。
卓禮武說,自己只拿了一份材料,帶回家看了看,第二天就放回去了。但卓禮富稱,至少有10份材料被偷走。對此,警方認為證據不足,不能認定。
去年7月,樂清市公安局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卓禮武等人的行為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不予行政處罰。
卓禮富不服,向溫州市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同年11月24日,結果出來了,溫州市公安局維持了樂清公安局原來的決定。
法院要求警方重新判定
律師認為偷看舉報材料應重罰
一氣之下,卓禮富將樂清市公安局、溫州市公安局、卓禮武等人,一起告到了樂清法院。
在審理過程中,法官認為,卓禮武等人偷看舉報材料的行為,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雖然樂清市公安局對此以涉嫌盜竊立案,并對該行為是否構成盜竊進行了認定,但他們沒有對這個行為是否涉嫌構成違反其他治安管理的行為作進一步審查判斷,明顯不當。”在樂清法院的判決書中,認為公安部門應將“不予處罰決定”進行撤銷,并重新判定。
昨天,錢江晚報記者從樂清法院了解到,對于卓禮武等人到底應該怎樣處罰,目前還有待公安部門重新調查。
浙江時代律師事務所陳一來說:“在這起案件中,因為是偷看了舉報信的材料,不僅是侵犯了隱私權,更是對紀檢部門行政行為的干涉,應當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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