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今年高中階段招生有兩大變化取消擇校生招生 降低均衡生控制分數線
近日,天水市2016年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方案確定,高中階段招生有兩個顯著變化:一是取消擇校生招生,二是降低均衡生控制分數線。
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我市今年停止執行擇校生“三限”政策,取消了公辦普通高中擇校生招生。降低了均衡生控制分數線,均衡生是指優質高中50%的招生名額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兼顧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按比例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新錄取的考生,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往年的統招分數線下30分降低至50分以內,從高到低一次錄取。在志愿填報時,允許初中畢業生報考普通高中時填報兩個志愿,同時根據自己的實際和意愿,可在市屬中職學校或縣區中職學校中任意兼報一所中職學校作為中職志愿。
外省、市戶籍,因其它原因在我市就讀且具有初二、初三兩年以上初中學籍的應屆畢業生,可參加我市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享受與市內考生同等政策。今年我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繼續實行統一考試,一考多分流政策,考試由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統一組織負責,考試科目共10科,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滿分均為150分,物理與化學合卷滿分為150分、政治與歷史合卷滿分為150分、八年級生物與地理合卷滿分為100分,體育單獨考試滿分為50分,中考總分值為850分。
據了解,享受照顧政策的對象和項目有:農村獨生子女和兩女結扎戶憑證明可享受普通高中招生加20分;初中階段獲體育、藝術一(A)級證書者,普通高中錄取時加10分;獲得體育、藝術二(B)級證書者,普通高中錄取時加5分;駐張家川的部隊軍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錄取分值10%的標準降分錄取;駐秦州、麥積、秦安、甘谷、武山、清水四縣兩區的部隊軍人子女,因公犧牲或病故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按照錄取分值5%的標準降分錄取。
同時,在市一中招生計劃內劃出50名指標,專門用于招錄初中三年均在張家川縣內初中學校就讀、戶籍學籍均為張家川縣的少數民族應屆畢業生;軍人子女可任選省內中等職業學校就讀。
天水市教育局要求,各縣區教體局、各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中招政策,規范中招行為,以中考總成績為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加強對招生全過程的管理,嚴格錄取程序,自覺遵守招生紀律,堅決禁止擅自提前招生和擴大招生范圍,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通過擅自降分、變通等手段違規招生,嚴禁做違規招生宣傳和利用普通高中招生亂收費,保證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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