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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肅實施新一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據每日甘肅網6月11日訊(甘肅日報記者孫海峰)記者從省農牧廳獲悉,《甘肅省貫徹新一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實施意見(2016—2020年)》(以下簡稱《意見》)已于日前下發。根據《意見》,我省將通過實施新一輪草原補獎政策,全面落實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完善基本草原劃定和草原承包經營制度,減輕天然草原放牧壓力,遏制草原退化趨勢,改善草原生態環境,鞏固草原保護建設成果;轉變草原畜牧業發展方式,加快草牧業發展步伐,改善牧區基礎設施條件,增強畜產品生產和供給能力,不斷拓寬農牧民增收渠道,穩步提高農牧民收入水平,促進牧區經濟可持續發展。

    我省將通過實行禁牧補助、草畜平衡獎勵、績效考核獎勵等措施,促進實現上述目標。今后,我省將對生存環境惡劣、退化嚴重、不宜放牧以及位于大江大河水源涵養區的草原,以五年為一個周期實行禁牧封育,并對實施禁牧的農牧戶給予補助。全省三大區域禁牧年補助標準為:青藏高原區每畝21.67元,黃土高原區每畝4.62元,西部荒漠區每畝3.87元。

    對禁牧區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我省將根據載畜能力科學合理核定載畜量,實施草畜平衡管理,按照“上封頂、下保底”標準對履行草畜平衡義務、完成年度減畜任務的農牧戶給予草畜平衡獎勵,以形成草原合理利用長效機制。全省三大區域草畜平衡年獎勵標準為:青藏高原區每畝3.35元,黃土高原區每畝2.67元,西部荒漠區每畝2.17元。

    此外,我省將根據績效考核評價結果,對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市州、縣市區,利用中央財政績效評價獎勵資金給予獎勵,獎勵資金將統籌用于草原生態保護和草牧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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