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五歲的陶某某,是海東市互助縣威遠初級中學八年級三班的一名學生,就在剛剛過去不久的六一兒童節,這個屬于美好、屬于歡樂的節日,陶某某選擇用一種極端的方式結束了自己年僅15歲的生命。究竟是什么樣的原因讓這個孩子做出了如此殘忍的決定呢?
陶某某
回憶起當天的情景,陶某某的母親任某某仍然無法相信,那竟是母子倆的最后一次對話。被送往醫院后僅僅過了四十分鐘,醫生就宣布了搶救無效的噩耗。六月三號,家人準備將孩子火化,在整理孩子遺物的時候,家人意外發現了陶某某寫的三份遺書,而從這三份遺書上的內容讓,家人得知了孩子自殺背后的原因。
陶某某的第一份遺書好像是與同學之間的對話,大致內容就是選擇怎樣的自殺方式會減少痛苦。看得出用結束生命來結束痛苦的想法已經不止一次浮現在了陶某某腦海中。而從第二份寫給班主任老師的遺書中,家人隱約知道了這些痛苦的根源。
“有一次不小心踩到了同學張某某的襪子,張某某便讓陶某某買一雙新的,要五元錢。小張還說每星期漲8元錢,現在是34元錢。昨天晚上小張打了我一頓,現在我感到頭暈眼花,希望老師通知雙方家長到醫院檢查解決,不要告訴張某某是他說的。”
遺書
陶某某的第三份遺書是寫給老師,父母和弟弟的,在這份血跡斑斑的遺書上陶某某寫道:你們的學生、孩子、哥哥對不住你們,我因受不了幾名同學的欺凌,所以選擇離你們遠去了。
遺書中,陶某某講述了被同學欺凌的種種遭遇。拿飯盒,打開水、洗飯盒、倒洗腳水、洗頭,甚至是毆打。從這三份遺書和圖畫上可以得出,陶某某非常恨欺凌他的幾名同學,而且是由于長期受到欺凌,不堪侮辱,所以選擇輕生。三份遺書一字一句,訴說著一個少年心理上遭受的侮辱與委屈。這一字一句也讓母親任成蓮心如刀割,此時任某某才恍然大悟,回憶起孩子出事前的種種異常,早有征兆,而作為母親卻一直不以為然。
事發前一個月,原本在校寄宿的陶某某突然回到家中,在父母的再三詢問下,他告訴父母自己是由于受到同學欺凌才回家的。
一番責罵后,第二天一早,任某某就將陶某某送回了學校,而班主任老師也并沒有詳細詢問孩子逃學原因,在讓逃課回家的陶某某寫了份檢討書后,此事就算作罷。
可是讓任某某沒想到的是,一個月之后陶某某再次逃學,而這次,陶某某并沒有回家。原來,陶某某逃學后來到西寧大廈附近的一家飯館,稱要在這里打工。老板看到孩子還穿著校服,便覺得事有蹊蹺。經過詳細詢問后才得知,孩子是由于長期在校受到同學欺凌,所以才逃學在外。好心的飯館老板收留孩子后便給任某某打了電話,讓其領走孩子,并在電話中告知了任某某孩子逃學原因。
回到家后,任某某再三勸說孩子不能逃學,陶某某也答應了母親。在家休息了兩天后,任某某決定六月一號將孩子送往學校。任某某怎么也沒有想到,陶某某會以如此極端的方法結束一切,她也沒有想到,孩子承受的心理壓力已經遠遠超出了大人們的想象,在得知了孩子自殺的原因后,陶某某的家人找到了學校。校方沒有對這件事作出回應,于是陶某某的家人又來到互助縣教育局,而結果卻令他們大失所望。
孩子姥爺告訴記者,陶某某給老師寫的信,是在整理陶某某書本的時候發現的,所以他判斷這封信班主任老師并沒有收到。那么,校方以及班主任老師是否知道陶某某在校長期受到同學欺凌這一情況呢?為此記者找到了陶某某的班主任老師了解情況。
馬志忠海東市互助縣威遠初級中學八年級三班班主任:我當時就沒了解,我就說你借錢不對,我只了解他是借了別人錢了,那些學生給我反映的,班里面給我反映的,借了錢了,我說你借錢不對,其他情況不知道,知道的話我肯定第一時間要管理這個學生,從思想等方面要好好說,好好教育。
陶某某的班主任老師馬志忠告訴記者,他也是陶某某幾番逃學后,才聽說他遭到同學欺負的情況。在向班里其他同學進行了解后,馬老師得知陶某某借了同學的錢,但對陶某某受欺凌一事仍舊未了解詳情。而在這起學生自殺的悲劇中,互助縣威遠初級中學的副校長則表示學校沒有任何責任。
范玉萍海東市互助縣威遠初級中學副校長:我認為在這個孩子的這個事件中,我們學校沒有任何責任,因為孩子畢竟在家里出的事,在出事之前在家里已經呆了兩天,他是逃課的,我們學校班主任第一時間通知了家長。
同時范玉萍也表示,對于陶某某在班里遭人欺負一事,老師并不知情。
范玉萍海東市互助縣威遠初級中學副校長:他后來了解到就是說這個孩子跟別的孩子有矛盾,他就在班里進行了了解、調查,班里的同學都反映這個孩子借了別的七八個孩子的錢,人家學生肯定要要錢,但是像這個孩子寫在紙上的這個情況,班主任根本就不知道。
范玉萍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后,校方第一時間將情況上報到了教育局,并且專門針對此事召開了行政會,責令老師深入調查學校內是否還有類似的情況存在。除此之外,在紅嘴爾村村支部書記的要求下,學生小張及其家長也前往陶某某家中進行了慰問,并帶去了慰問金共計兩千多元。由于記者采訪時正值高考前夕,相關學生已經放假,為了不影響學生情緒,記者沒有再去家中采訪,那么陶某某在遺書中反應的在學校備受幾名學生欺凌的情況究竟是否屬實呢?記者找到了互助縣威遠鎮派出所的相關負責人了解情況。
互助縣威遠鎮派出所所長王賀介紹說,他們是在六月一號早上八點四十分左右接到了陶某某家長的報案,經過調查確定陶某某是服毒自殺,現在他們已經立案調查此事。
王賀互助縣威遠鎮派出所所長:再一個就是孩子家長給我們反映,在學校中孩子受到幾個學生的欺凌,針對這一個情況,我們立即展開了調查,核實了情況,現在經過我們初步核實的,有幾個學生確實把這個小孩打過,外面也打過,學校里面也打過,但是具體情況現在我們正在核實當中。
遺書
遺書
那么,在此次事件中,相關同學以及學校是否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呢?
王賀互助縣威遠鎮派出所所長:根據我們的法律上來說,直接造成死亡的原因跟這幾個孩子沒有直接的關系,具體的說是不是受欺凌,或者是怎么造成死亡,被打或者其他,這些因為現在死者死亡的情況我們也不太清楚,我們正在核實。
王所長表示,學校是否應該承擔責任,取決于學校是否知道陶某某長期受到欺凌。
張凌斐青海延輝律師事務所律師: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的,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張律師告訴記者,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頒發》中規定,學生自殺、自傷的,如果學校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所以在這個事件中,如果學校能證明已經履行了相應的職責和義務,沒有過錯的,不承擔責任。
張凌斐青海延輝律師事務所律師:而由于本案中的死者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且已經15周歲,對自己的行為后果應當有一定的預見性,但是由于其輕生導致了損害結果的發生,所以自己要對損害結果的發成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未年人保護法》的規定,第三章學校保護中規定,學校應當根據未成年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對他們進行社會生活指導、心理健康輔導和青春期教育,并應當建立安全制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如果學校能夠證明已經盡到這些義務,那么學校無需承擔責任。
張凌斐青海延輝律師事務所律師:學生在遇到欺凌事件過車暴力事件時,要及時告訴老師或者家長,家長和老師也應當及時關注孩子是否有異常行為,多喝孩子進行溝通和交流,必要的時候要對孩子進行心理輔導,學校應當做好相應的監管措施,得知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以后,應當及時對受害者進行保護,對施暴者和欺凌者給予懲戒。從記者的采訪中,可以看出,校方對于陶某某在校期間受到同學欺凌的情況似乎毫不知情,是否盡到了應盡的義務,仍需要舉證說明。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4月28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要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針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通知的要求,互助縣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已經向各個學校印發通知,要求各個學校通過各種形式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待治理結束后要進行驗收。那么,互助縣威遠初級中學在心理輔導建設方面是否健全呢?在學生出現心理問題后,學校是否能夠及時給予糾正和輔導呢?
范玉萍海東市互助縣威遠初級中學副校長:我們的班主任是這樣的,班里面學生比較多,如果說他發現了問題,或者是學生反映上來了,或者是有些學生主動報告上來了,遇到什么事情了,這樣的話我們班主任絕對是第一時間要解決,要進行心理輔導,要處理問題。
早在2015年,教育部辦公廳便印發了關于《中小學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的通知,要求各個中小學校建設心理輔導室,幫助學生疏導與解決學習、生活、自我意識、情緒調適、人際交往和升學就業中出現的心理行為問題。那么,互助縣威遠初級中學是否按照要求建立了心理輔導室呢?
范玉萍海東市互助縣威遠初級中學副校長:這個上面有要求,本身初中的孩子心理問題比較多,我們學校有心理輔導室,每個老師都有心理輔導冊,如果說班里有心理問題的孩子班主任要輔導,還要有記錄。
在互助縣威遠初級中學內記者看到,學校確實按照通知要求建設了心理輔導室,但只有很小的一間教室,這明顯與通知不符。按照通知要求,心理輔導室應設置個別輔導室、團體活動室和辦公接待區等基本功能區域。區域基本配置個別輔導室面積要求10-15平方米/每間,基本設施配有咨詢椅或沙發,教師咨詢椅或沙發與學生咨詢椅或沙發成90度或60度擺放。團體活動室面積要求20平方米以上/每間基本設施配有可移動桌椅、座墊、多媒體設備。辦公接待區面積要求15平方米以上基本設施配有電腦、打印機、電話、檔案柜、期刊架、心理書籍等。針對互助縣威遠初級中學心理輔導室設施不全問題,記者也采訪了互助縣教育局的相關負責人。
石存貝海東市互助縣教育局副局長:作為心理健康輔導室的話,我們也是在各個學校都建了,當然各個學校建立的水平也是層次不齊,有些學校建的比較標準,像這一所學校是由原來的一所高級中學,轉為初級中學,時間不長,也建了心理輔導室也有德育處的老師作為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兼職老師。
按照通知要求,學校應設立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經費,納入年度經費預算,保證心理輔導室工作正常開展。心理輔導室應免費為本校師生、家長提供心理輔導。那么,互助縣威遠初級中學在心理輔導室建設經費方面是如何執行的呢?
石存貝海東市互助縣教育局副局長:這個心理健康教育的經費是從教育經費里面統一下撥的,由學校自己按照需要支配。當然對于學校里心理健康教育室的經費,按照學校的需要自己支配,也沒有明確的規定。
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心理輔導室至少應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并逐步增大專職人員配比。專兼職教師原則上須具備心理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經過崗前培訓,具備心理輔導的基本理論、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并定期接受一定數量的專業培訓。那么,學校在心理輔導教師配備方面是否達標呢?
范玉萍海東市互助縣威遠初級中學副校長:班里專門的心理輔導課沒有輔導老師,但是是班主任兼的,他是要利用團會,班會要進行,學校層面的話每周還有一個安全警示。我們有兩個輔導老師,他一面是心理輔導老師,一面在德育處坐班。
范玉萍告訴記者,按照教育部門的要求,學校每周都有一課時的心理健康教育輔導課,每周五為安全教育日,針對心理輔導老師是否達標問題,由于正處在高考期間,所以記者采訪不到相關老師進行了解。但采訪中,教育局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會將陶某某的事情作為典型,及時敲響校園安全的警鐘,防范于未然。
石存貝海東市互助縣教育局副局長:這一件事情也是突發事件,也是學校沒預料到的,作為我們教育行政部門的話,以后進一步加強學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不光關注學生的身體健康,更要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
近年來,校園欺凌一直是社會廣為關注的話題,由于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認知不健全,所以校園欺凌事件一直不絕于耳,而由于現有的法律還不健全,所以導致校園欺凌發生后,被欺凌者得不到相應的救助,最終導致很多悲劇的發生。面對這些悲劇,我們應該正視校園欺凌,讓孩子遠離暴力。
近年來,發生在各城市的校園暴力事件層出不窮。2015年4月29日,上海市醫藥學校一名女生被五六名女生輪番推搡、扇耳光、踢打、拖拽頭發的視頻在網上傳播;2015年6月21日,江西永新縣發生一起多人圍毆女生事件,受到網友廣泛關注。那么,本該和諧、文明的校園內,為何會不斷發生暴力事件呢?為此,記者采訪了青海師范大學的心理學教授趙慧莉。
趙慧莉青海師范大學基礎教育處心理學教授:家庭教育當中我們會更多的,傾向于能夠讓孩子有物質上的滿足。而對于很細微的,我們認為的,在家長眼里看的不重要的一些細節,恰恰是孩子以后在成長過程當中,可能會對他影響特別大的一些缺點。比如說以我為中心,我是老大。
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原因,與家庭、學校、社會和個人密不可分。尤其是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更是承擔著重任。但部分家長素質偏低,家庭結構不完整,采用簡單粗暴式教育,讓孩子缺乏歸屬感,這是發生校園暴力事件的誘因之一。
面對孩子不健康的人格特征,家長首先應當給孩子營造一個良好的家庭氛圍,經常與孩子進行溝通交流,及時掌握孩子的心理動向,教育孩子如何在困難和挫折面前,如何冷靜的去處理問題。其次,家長應該為孩子普及法律知識,讓孩子懂得如何使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人身安全。
趙慧莉青海師范大學基礎教育處心理學教授:對于家長來講。對孩子應該有一個客觀的科學的評價的態度。你怎么樣來看待孩子的成功。怎么樣看待孩子的進步。這個非常關鍵,同時在家庭教育當中。這個非常關鍵,同時在家庭教育當中。有一點是不能忽視的要培養孩子健全的人格特征。
學校作為孩子的第二任老師,對孩子形成正確的人生觀、金錢觀、價值觀至關重要。老師的職責是教書育人,但隨著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很多老師只盡到了教書的職責,而育人的職業卻不斷被忽視。
趙慧莉青海師范大學基礎教育處心理學教授:懲罰和懲戒的度很難去把握。而事實上我們說。教育懲戒是教育應有的一個功能。懲戒和懲罰我們拿不準的時候。教師就會變得怎么樣呢?除了傳授知識以外。其他的就好像顯得無能為力。
趙教授說,面對此種尷尬的局面,作為學校的管理者和老師,營造良好的校園氛圍勢在必行,學校應當逐步轉變教育觀念,對學生進行全面評價,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多與孩子進行溝通交流,多舉辦豐富多彩的活動,多普及法律知識,讓孩子懂得去感恩、去尊重他人,去承擔責任,對預防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能起到決定性作用。
趙慧莉青海師范大學基礎教育處心理學教授:比如說像校園心理劇,比如說還有像情景劇,討論這些方式都可以讓學生。在角色扮演當中,去了解施暴者和受害者,彼此之間的感受,同時改變自己的一些行為。
荀子曰:“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可見環境對事物的影響不可低估。社會環境的好壞,對于孩子的教育成長不言而喻。但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很多含有暴力性質的影視作品、灰色文學等不斷影響著孩子,雖然國家已經頒布相關法律禁止,但仍舊有很多作品流入孩子眼中。
面對校園暴力,學生個人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險或可能發生危險時,要主動、及時地和老師、家長、公安人員取得聯系,積極爭取學校、社會和家庭的保護和幫助。發生事情后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要大膽揭發壞人壞事,不要姑息養奸。
正文已結束,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