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800萬元購買一套高檔別墅,卻發現開發商并未按照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地基部分原本設計的是要開挖3.6米,實際縮水了2.1米。
近日,江蘇常州溧陽市民潘建松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反映,江蘇金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出售給他的獨棟別墅,在未經任何行政審批的情況下,擅自修改設計圖紙,并偽造變更圖紙。經檢測,該別墅經過了5年的時間,沉降仍未進入穩定階段。
溧陽市住建局對澎湃新聞回應稱,已于今年4月對該“問題別墅”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并下發了《行政處罰告知書》。
經檢測,該別墅在經過5年的時間,沉降仍未進入穩定階段。別墅出現多處裂縫
據潘建松介紹,他花805萬元,于2011年2月為女兒購買了位于常州溧陽市天目國際村的一處別墅。該別墅為一棟地上兩層的房屋,另還有地下室一層,建筑面積共357.87平方米。
在簽訂購房合同后,潘建松曾多次到施工現場查看施工情況。有一次他偶然從現場施工人員中聽到,這處別墅的施工圖紙進行了變更。
“當時我們還不太相信,多次與開發商溝通,希望他們能把變更過后的圖紙發給我們看看,也好讓我們心中有數,到底是哪里進行了變更。但開發商多次信誓旦旦地表示,絕無此事。”潘建松告訴澎湃新聞記者,開發商分別于2011年5月27日、2012年2月10日、2012年8月21日給其發過電子郵件,表示這處別墅的結構圖紙從未發生任何改變,設計與建設均會按照原有圖紙上的數據進行施工。
2012年,潘先生收房后發現,事實并非開發商所說的那樣。比如,該別墅的局部基礎埋深從-3.6米(設計圖紙上的要求)變成了-1.5米(實際測量后的數據),整整減少了2.1米。
“我以前是做土木工程的,所謂基礎埋深即房屋的地基基礎,開發商這樣做的目的無非是想偷工減料、節約成本,但給消費者帶來的后果卻是嚴重的。我的這個房屋多處出現裂縫,交房6年后仍無法裝修。”潘建松告訴澎湃新聞,他后來自費委托常州建科院、上海浦東新區房屋檢測中心對其房屋進行鑒定。鑒定意見及檢測報告均為:不均勻沉降,且沉降未進入穩定期,沉降速率已超出安全范圍。
澎湃新聞記者在現場看到,潘先生的房子地面出現一條長長的裂縫,貫通整個房間,二樓東北角的一個房間的地面上也有一條裂縫。潘先生表示,二樓的裂縫,開發商已經修補了兩次,但過了一段時間又裂開了。除此之外,該房子的窗臺、陽臺、門框、墻裂都有或長或短的裂縫。
潘先生告訴澎湃新聞記者,他從溧陽市城建檔案館調出了自己這處房屋的竣工圖紙,發現竣工圖紙并沒有顯示出更改的跡象,還是原來的竣工圖,地基部分還是原來的設計深埋(設計開挖-3.6米)。也就是說,開發商并未按照竣工圖進行施工。
該別墅的局部基礎埋深從-3.6米(設計圖紙上的要求)變成了-1.5米(實際測量后的數據),整整減少了2.1米。開發商:變更圖紙不影響結構安全
澎湃新聞記者了解到,溧陽“天目國際村”的開發商系江蘇金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目前已經完成了4期。除了潘建松的高檔別墅出現裂縫及沉降外,住在三期的業主孫女士家也出現了類似情況。
“我們是2009年購買這里的聯排別墅,面積236平方米,價格170多萬。當時一拿到房子我們就開始裝修,入住大約四五年后,發現一下雨,房子就開始滲水。”孫女士告訴澎湃新聞網記者,他們多次與物業溝通,但物業僅僅是找人來修修補補,依舊沒有徹底解決問題。當她聽說潘建松的別墅地基少挖了2米多,她心里也開始擔憂起來。
潘建松告訴澎湃新聞記者,2015年7月,他出資委托上海浦東房屋質量檢測站對他的別墅進行質量檢測發現,房屋基礎埋深以及基礎形式均未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房屋出現粉刷裂縫、地下室墻體與室外地坪交界處地坪裂縫,是因為地坪與地下室間不均勻沉降所致,哪怕房屋竣工5年了,沉降仍未進入穩定階段。
潘建松認為,這一切歸根結底就是因為開發商在建設中并未按圖紙施工所導致的。
“在施工的過程中,我們發現F32樓(即潘建松為女兒購買的別墅)地基的土質較好,不需要深挖,因此就口頭上說了一下,變更了設計。”該項目的施工單位——溧陽市中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錢龍生向澎湃新聞記者說,這個決定是開發商要求他們這么做的。開發商還告訴施工單位,這不會影響到房屋的結構安全。
溧陽市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先生也表示,在地質勘探的時候,設計方會在房屋地基上取幾個點進行鉆孔,大致了解房屋地基和地質的基本情況,然后再設計一套完整的方案。但在正式開挖后發現,潘建松所購買的房屋下方的地質條件比較好,沒有必要再繼續深挖。“但設計單位在變更設計圖紙的時候,相關的手續與程序沒有到位,沒有以書面的形式呈現更變信息,這方面開發商確實存在失誤。”
上海浦東房屋質量檢測站對別墅的檢測結果顯示,房屋竣工5年后,沉降未進入穩定階段。住建委:開發商變更設計圖,未經過審查
變更設計圖紙是否需要經過住建部門審批?竣工圖紙既然沒有發生任何變更,住建部門在驗收時,為何沒有發現開發商已經擅自改變了建設方案?
對此,溧陽市住建局副局長杭清林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潘建松在天目國際村購買的別墅位于溧陽燕山旁邊,依山而建,開發商在做前期勘探時,會根據房屋所在位置進行前期地質勘探,并針對山體上土質情況進行初步了解,設計院至所以變更土質,是因為他們認為兩層樓的地基挖到地下1.5米就足夠了,完全可以保證房屋結構的安全,因此施工也就這么做了。
“但設計院變更設計圖紙,需要送到審圖中心去審查,建設方當時應該先把工程停下來,等審圖中心批準后再進行施工,因為這涉及到結構安全的變更。如果是一般普通的變更不一定要通過審查,備案就可以了。”杭清林表示,開發商在變更審查這件事情上確實存在瑕疵,“經過我們調查,這個施工圖變更并沒有通過審查”。
澎湃新聞記者根據2010年溧陽市建設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獲悉,潘建松的所購置的房屋項目名稱就叫“天目國際村四期工程”,建設單位為江蘇金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該公司成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溧陽縣房屋建設開發公司,2001年2月組建了股份制民營企業溧陽市金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03年5月,公司更名為江蘇金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現有注冊資本金2018萬元。
經溧陽市住建委調查,發現潘建松所購買的別墅(天目國際村四期F32號)在建設過程中確實存在基礎設計變更未送原審圖機構審查、柱基幾何尺寸與設計圖紙不符、基礎高差與設計圖紙不符等問題。
據杭清林介紹,溧陽市住建部門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并下發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此外,還在行業內對此事給予通報批評,作“不良行為”記錄;對項目監理、總監理工程師給予通報批評,作“不良行為”記錄,一年內停止在溧陽市行政區域承接業務;對設計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該項目的主監督員進行通報批評。
杭清林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對開發商進行行政處罰告知書,對開發商作出了罰款30萬元的處罰。不過,由于開發商方面提出異議,目前這項處罰尚未執行,還處在聽證階段。
潘建松購買的房屋在驗收時,為何建設主管部門沒有發現該工程在施工時變更了設計圖紙?
對此,杭清林表示,項目是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事情,責任主體是五方(即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勘探單位),政府監管部門不是責任主體,責任主體方對自己的工程負責,作為監管部門只是對責任主體在程序、執行、規范方向履行監管職能,而監管職能在平時的工作中“只是進行抽查抽檢”。
江蘇益和律師事務所的雷漢舢律師認為,在這件事情上,開發商沒有按照圖紙施工,作為購房人在收房的時候,可以提出房屋質量不合格的訴求。
雷漢舢指出,根據《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圖審查管理實施意見》相關條款,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修改審查通過的施工圖,確需修改的,凡設計實施意見規定的審查內容,建設單位應當將修改后的施工圖送原審查機構重新審查。對于修改內容和建(構)筑物總平面布置發生較大變化的,建設單位還應先期重新報審工程勘察文件。審查機構應在審查委托合同、審查意見書和審查合格書簽訂或簽發5個工作日內,按項目管理權限將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抄送項目所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更多精彩新聞請點擊>>>澎湃新聞網
正文已結束,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