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湖州6月28日電(見習記者 王剛 通訊員 葉江)28日,記者從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法院獲悉,已經“消失”了八年之久的湖州南潯區“老賴”項某于近日打電話聯系了德清法院執行局干警,主動要求歸還欠款,并要求法院將他從“失信人”名單中刪除,好讓其兒子順利考取公務員。
原來,項某因養殖需要于2006年10月向德清縣某飼料有限公司購買飼料。截止2008年4月17日項某尚欠該飼料公司飼料款35100元,并出具欠款單一份,該欠款單載明欠款必須在欠款之日起半個月內付清,逾期則每月按貨款3%的比例支付違約金。事后,經該飼料公司多次催討,項某僅支付飼料款25000元,余款10100元一直未支付。
2010年3月23日,該飼料公司向德清縣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德清縣某飼料公司與被告項某的飼料買賣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有關法律規定,被告項某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貨款,應依法承擔支付所欠貨款及逾期違約款的責任。
法院判決生效后,項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義務。該案進入執行階段,法院又多次催討,項某均以沒錢為由拒絕還款。一晃數年,項某態度越來越冷淡,甚至為了逃債跟法院執行人員玩起了“捉迷藏”,鐵了心賴賬到底。為此法院執行人員千方百計尋找執行線索,除了對項某進行媒體曝光、集中執行外,還將項某錄入失信“黑名單”。
今年湖州公務員招考時,項某兒子參加考試并通過筆試。想到項某被納入失信“黑名單”,可能無法通過政審,一家人都很著急,妻子罵丈夫,兒子怪父親。“都怪我法律意識不強,才給兒子造成了不良影響”,項某來到法院主動承認錯誤,表達立即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義務的意愿。隨后,項某將貨款和利息14000元交到法院。法院依法將其從失信“黑名單”中刪除,這起拖了8年未決的執行案件才得以圓滿解決。(完)
正文已結束,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