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會寧國土局被提起公益訴訟
中國甘肅網(wǎng)11月28日訊 據(jù)甘肅經(jīng)濟日報報道 (記者 蘇葉)11月25日記者獲悉,會寧縣國土局怠于履行法定職責,日前被會寧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蘭州鐵路運輸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會寧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fā)現(xiàn),2014年5月15日,南平益和姚富未經(jīng)批準,在轉(zhuǎn)租的耕地上修建砂場,非法占地面積達17.45畝。2014年10月27日,會寧縣國土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南平益限期拆除非法設備,恢復土地原狀。南平益未履行處罰決定,并伙同姚富繼續(xù)違法,破壞土地面積擴大到76.5畝,其中耕地21.3畝,其他土地55.2畝。2016年8月16日,會寧縣人民檢察院發(fā)出檢察建議,建議縣國土局依法進行處罰,督促南平益等人對生態(tài)環(huán)境予以修復或賠償損失。2016年9月23日,會寧縣國土局回復稱,該案已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但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并未立案處理,會寧縣國土局也未采取進一步監(jiān)管措施。
鑒于檢察機關依法履行訴前程序后,會寧縣國土局仍怠于履行行政監(jiān)管職責,致使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處于受侵害狀態(tài),會寧縣人民檢察院向蘭州鐵路運輸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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