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群開設賭場 涉案賭資158萬余元
屬全省首例 200余人參賭4名嫌犯被批捕
據每日甘肅網12月6日訊(蘭州晨報通訊員原海蘭 張岳瓊 記者李輝)“搶紅包”本是微信上親朋之間的一種娛樂活動,但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卻伙同他人利用微信群組織賭博活動,涉案賭資158萬余元。12月5日記者獲悉, 11月16日,七里河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開設賭場罪依法批捕了全省首例利用微信群開設賭場的4名犯罪嫌疑人。
經查, 2016年8月至案發期間,犯罪嫌疑人潘某某以位于七里河區火星街某小區內租住的房間為據點,伙同同案犯罪嫌疑人“微信運動” (在逃)利用微信群進行賭博活動。5人協同分工, “微信運動”負責賭場;潘某某負責在微信群內拉人參與賭博,并組織群內人員進行參賭;犯罪嫌疑人黃某某負責財務,即通過微信、支付寶收賬轉賬,處理賭博群資金往來問題;嫌疑人郭某某負責在賭博時計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負責在群內當“托”活躍群內氣氛并維持群內秩序。 “微信運動”組建賭博群后,先后吸引、拉攏200余人進群,通過微信搶紅包的形式參與賭博活動,賭注每次20元至200元不等。
該賭博群自2016年8月成立至案發,經由微信、支付寶收賬轉賬,累計處理涉案賭資158萬余元,犯罪嫌疑人潘某某、黃某某、郭某某、李某某及同案犯罪嫌疑人“微信運動”從中獲利17萬余元。2016年10月,公安人員抓獲犯罪嫌疑人潘某某、黃某某、郭某某、李某某,當場查獲該賭博群用于計算機網絡微信賭博的手機共14部, Ipad mini電腦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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