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房子還是我們的嗎?對于大多數市民而言,都非常關注這個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的話題。如今,它終于有了新的說法,也讓市民大眾翹首期盼。
房屋70年產權到期后,該何去何從?
◆天天天水網記者張小龍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正式對外公布,這是我國首次以中央名義出臺產權保護的頂層設計。引人矚目的是,意見在多處對于我們所關心的土地與房屋財產的問題作了說明和安排,明確指出,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法律安排。
雖然目前該項政策具體實施細則并未出臺,然而既然研究的是續期的法律安排,則意味著我們對于住宅70年到期后不能續期的擔心是不必要的。
那么,我市市民對于此項意見的出臺是持何種態度呢,他們對于70年房屋產權的未來規劃又是何種期望呢?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房屋產權到期后咋辦?
據了解,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土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一般會長于這個年限。那么,當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還是自己的嗎?這是很多住房者及買房者都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
家住秦州區春風路的胡先生一直以來就對房屋的產權期限問題比較在意。在采訪中他告訴記者,雖然自己居住的房子擁有70年大產權,并且才購買不過10余年,按理說現在根本不必擔心自己老了沒有房子住的問題,但是一想到自己當初花費很多積蓄,并且通過銀行貸款買來的房子在70年后依然會面臨土地使用權到期的難題,難免會有所顧慮。
“雖說房子是自己的,但是土地使用權只有70年,所以當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我們的房子究竟該如何處理?是政府直接收回,還是補助拆遷,或者是可以續期?”胡先生有些困惑地說,目前房屋到期的情況我市還沒有出現過,有關房屋的政策也沒有明確規定,當今后將房屋繼承給后代,后代們面對這一問題又該怎么辦,他希望能夠有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
實際上,與胡先生有著同樣困惑的人并不在少數,在我市某企業單位上班的張文軒最近一直在打量著買房。而提起房屋的產權問題,張文軒告訴記者,其實他也一直很關心這個問題。
“如果花了幾十萬只是租了70年的房子,或者說是70年后還需要繳納一筆高額的費用才能續期的話,總感覺不太公平。但是70年后究竟怎樣呢?誰也不知道。”張文軒如是說。
采訪中,記者詢問了數十位已有房或者正打算買房的市民,大多數人表示有過同樣的擔憂與困惑。
我市的一位律師李繼新解釋道,在我國,一直存在著土地權與房屋權分離的情況,一般情況下,土地權到期后,我們可以繼續使用我們的房屋,國家可以收取土地出讓金,但是癥結就在于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法律對產權到期后的續期問題進行明確規定,因此大家的擔心很正常。
永久性產權將不再是夢
產權續期意見的出臺,不光有利于市民,還有利于地產行業,更加有利于帶動其他產業的發展。
對于很多市民來說,以前總擔心房屋70年之后的問題,但是現在就如同是吃了一顆定心丸,或許將來房屋永久性產權也將不再是夢。11月27日,《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正式發布。家住秦州區和諧家園的潘鵬程告訴記者,前兩天他在有關媒體上看到這條新聞的時候高興了好一陣子。
他表示,雖然具體的實施細則還沒有出臺,但是看到有關專家對于該意見合理詳細的解讀,讓他真切感受到,不久的將來或許我們的房屋永久性產權將不再是一個夢想。
“房子也是財產,以前住房總擔心房屋產權到期后,我們的財產是不是也就消失了,現在有了這個保障,就沒有擔心的必要了。”潘鵬程如是說。
“此次出臺的意見已經完全表明了中央的態度,我認為將來的續期只有兩種可能,要么不交錢,要么交很少的錢,然而無論是哪種情況,這實在是一件值得歡呼的事情,它不知打消了多少人的疑慮呀!”張文軒表示,他曾經因為糾結與房屋產權到期后的問題,甚至想過一直租房住,但是現在他打消了這個念頭,因為將來房屋續期有了法律的保障,就等于讓他放了心。
而這個消息對于房地產市場而言,也意味著將會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天水某樓盤銷售經理呂江林接受采訪時說,最近幾年,我市房地產的銷售總額不斷刷新記錄,不過市場總有一天會萎縮,但是此項變革,卻會再次拯救房地產企業。因為對于很多人來說,雖然房子地理位置、結構戶型、質量是他們最為關心的,但是房屋的產權期限在他們心里同樣被重視,當聽說是永久性產權了,猶豫買房的人或許也就不再猶豫了。
同時,呂江林還表示,在未來,房地產不但能買賣、能抵押,還能變成金融產品,房屋產權的擁有者可以是一群人,房地產與金融緊密聯系在一起,而圍繞房地產和業主的各項新的服務將誕生出眾多新的行業。
希望盡快出臺具體政策
記者采訪我市相關部門得知,由于該項政策具體實施細則并未出臺,國家及省上沒有發出通知,他們目前也在都在觀望等待。
采訪中,很多市民對于意見的出臺表示非常贊同,他們認為自己的私有財產終于有了法律的保障,然而因為此次意見并未出臺具體實施細則,所以很多市民們都期望國家能夠早日按照民主、科學、透明立法的原則,通過法律手段來研究制定出相關的細化規定。
就如何解決續期的問題,很多市民也給出了自己的意見。胡先生在采訪中就告訴記者,他認為房屋的權限應當按照房屋的壽命來決定,當房屋到期后,我們無需繳納土地費,如果住戶們的房屋自然損壞或者壽命終結,則自動停止續期,這樣一來就很好地解決了土地與房屋之間存在的矛盾。
而潘鵬程卻認為,當房屋產權到期后,房主還是需要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費,然后在新的期限內,房主可以重新改造或者重建房屋,這樣一直延續下去,既符合公平原則,也符合效率原則。
同時,在記者的采訪中,也有不少市民認為由于房屋的不確定性,房主們一般都不敢做長期的規劃,當房屋到期后,房主可以按照繳納少量土地使用年金的方式讓房屋延續下去,對于住戶、對于政府都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對于大多數人來說,房子是我們一生重要的財富。當70年產權如何續期并不確定的情況下,中央出臺房屋產權續期意見,可謂是尊重并回應了民意。其實無論將來會出臺何種具體實施政策,它總是會對百姓有利的。當意見已然提出財產權利的保護問題,實質上就是承認并尊重房產已經成為居民們重要財產權的現實,因此,對于我們一直關心的房屋70年產權到期后該何去何從這個問題,國家制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應該是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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