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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 促平安蘭州建設

    原標題: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促平安蘭州建設

    中國甘肅網12月18日訊 據西部商報報道(首席記者 丁煒娜 記者 李楊 張文博 熊園)目前蘭州的大街小巷隨處可見騎著電動自行車穿梭而過的身影,但由于管理缺位,電動自行車違章行駛,相關交通事故頻發。為此,蘭州市政協委員林建平向大會提交了《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促進平安蘭州建設的提案》,建議蘭州市應多措并舉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促進平安蘭州建設。

    電動自行車違法頻現監管存在盲區

    據林建平委員調查,截至2016年12月,蘭州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至少有19.48萬輛,其中符合《甘肅省電動自行車上牌目錄》并且正規上牌的約有5.19萬輛,不在目錄范圍內、超標20KG且登記在冊(防盜備案)的電動自行車約有14.3萬輛。蘭州市涉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約3000多起,其中死亡多人,受傷100多人,電動自行車方有過錯責任的案件100多起。電動自行車違章行駛司空見慣,已成交通事故發生的重要因素,影響平安蘭州建設。但由于電動自行車屬性復雜,行政管理和司法處理方面均面臨著難以處理的棘手難題。根據目前國家政策,對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標準的消費者,無需強制到有關部門備案登記,交通管理部門難以掌握全面信息,因而出現監管盲區。

    目前,對電動自行車駕駛員交通法規宣傳教育不足,電動自行車駕駛員無需培訓即可上路,導致電動自行車駕駛員法制觀念和安全觀念淡薄,隨意闖紅燈、搶上快車道、逆向行駛現象普遍存在,成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特權”。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后追究責任難度大,由于很多電動自行車屬于未上牌照或者無法上牌照的黑車,發生事故逃逸后無法有效追究駕駛人員的責任。

    探索設立安全教育強制前置機制

    林建平委員在《提案》中建議,蘭州市應多措并舉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

    “抓源頭”,禁止超標電動自行車以“非機動車”的名義在蘭州地區銷售,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把生產廠家和銷售商家同時納入管理,通過禁止銷售倒閉生產企業依法依規生產,對私自卸掉限速器的商家和所有權人依法處罰。

    “抓上牌”,建立“能進能出”的《上牌目錄》。根據甘肅省有關部門規定的《上牌目錄》,及時對屬于目錄的電動自行車進行上牌管理。不定期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進行監管,一旦發現生產、銷售沒上目錄或者上了目錄的廠家生產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在《上牌目錄》中予以剔除,并根據違法程度加大行政、刑事處罰力度,提高其違法犯罪成本。

    “抓制度”,應當充分發揮地方立法在電動自行車管理方面的優勢,在不與上位法沖突的前提下,對電動車的登記、管理、鑒定和擔責等方面進行統一,實現法律適用的相對統一。

    “抓路面”,進一步加大路面執法力度。對于不符合國家規定,違規生產的各種電動摩托車,出臺相關規定禁止其上路行駛;對允許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除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非機動車的相關規定對其進行管理外,還應加大路面檢查力度,禁止非法改裝車輛提速、非法借道行駛。

    “抓教育”,通過社會輿論、媒體宣傳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探索設立非機動車駕駛人員必要的安全教育強制前置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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