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督察進行時-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甘肅【專題】
原標題:宕昌興化合為礦業污染環境被限期整改
中國甘肅網12月30日訊 據甘肅日報報道 (記者 朱宇鯤) 記者日前從有關部門獲悉,宕昌縣興化合為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化合為礦業”)亂堆放固體廢物、未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破壞耕地和植被,被責令停產整頓,要求限期整改。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因監管不力被問責。
有群眾反映“宕昌縣興化鄉磑子壩村內有一金礦,自2015年4月開始在該村山頂挖山取礦,產生大量固廢,污染嚴重,影響村民正常生活”。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件后,宕昌縣查明,興化合為礦業的探礦地點位于宕昌縣興化鄉磑子壩村東溝。
2015年4月,興化合為礦業因破壞礦區耕地被國土部門查處,并處以15.3143萬元罰款;此后,興化合為礦業因未辦理環評手續,被環保部門依法處以7萬元罰款,責令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今年4月,宕昌縣環保局現場檢查時,僅有一名值班人員值班,興化合為礦業已經停止探礦活動。
由于興化合為礦業在探礦過程中未按照勘查實施方案中規定的槽探方式進行探礦,探礦行為不規范,但沒有實施采礦行為。在探礦過程中產生了一些固廢物(土石方堆積物約1萬立方米),但未對環境造成污染。雖然這些堆積物遠離村莊和水源,目前對村民正常生活未造成影響,但未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破壞了耕地和植被。
宕昌縣責成相關部門對興化合為礦業停產整頓,依法追究企業責任,盡快編制環境治理方案,限期進行整改。
宕昌縣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因監管不力被問責,對國土、環保、水保、畜牧草原監理站、興化鄉的相關負責人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通報批評、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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