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某某擔任縣委書記期間,把跟他有不正當關系的售樓小姐提拔成了縣住建局副局長。圍繞這個問題,縣委班子成員談了對蔣某某的看法、自己當時的態度以及是否存在失職失責等問題……”
8月3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老虎”落馬后案發單位這樣深刻查擺問題》一文,江蘇省宿遷市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徐保明在文中談起其所親歷的一場專題民主生活會時,披露了上述信息。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注意到,徐保明點名的縣委書記,是江蘇省鎮江市委原常委、副市長,沭陽縣委原書記蔣建明。他曾主政沭陽長達10年,2016年,蔣建明被查。
在蔣建明落馬幾個后,即有網貼舉報其“濫用職權、買官賣權”。其中列舉稱,“將寧浦冠城小區售樓小姐、羅薇薇(通奸女)違規提拔為沭陽縣建設局副局長”。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查詢沭陽縣政府官網發現,沭陽縣住建局連續4份《關于調整領導班成員分工的通知》中,均出現了羅薇薇的名字。通知顯示,羅薇薇掛職在沭陽縣住建局,主要負責江蘇沭陽南部新城置業有限公司的經營與管理工作。2015年1月的通知顯示,羅薇薇已不在住建局領導班子之列。
蔣建明出生于1962年12月,江蘇宜興市人,其與“能吏”、云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多有交集,兩人都畢業于南京農業大學(原南京農學院)。
1984年7月參加工作后,蔣建明先后任江蘇省農科院《江蘇農業科學》雜志社編輯、情報所研究實習員,后在此任職了10年時間。彼時,仇和也任職于江蘇省農業科學院,任院辦副主任、工會副主席等職。
1994年7月起,蔣建明轉任江蘇省扶貧辦副科級干部、正科級秘書。在該單位任職近8年時間,2002年4月他由江蘇省委研究室(省扶貧辦)機關黨委委員調任宿遷市政府副秘書長、扶貧辦主任。在該職務僅2個月時間,他便被調任沭陽縣委副書記、常務副縣長。
沭陽系宿遷下轄縣。當時,仇和正擔任宿遷市委書記。值得注意的是,仇和于1996年至2000年曾擔任沭陽縣委書記一職。
1年后,2003年蔣建明開始主政沭陽縣,任縣長,2009年開始擔任縣委書記。
主政沭陽期間,因性格桀驁、辱罵下級、發表與宿遷市委相左的言論等,蔣建明的行為令官場中人大為驚訝。
據報道,在宿遷市委一次擴大會議上,市領導當眾批評蔣建明:沭陽作為江蘇人口第一大縣,每年高考考入名校的人數還不如蘇南地區一個普通重點高中。市領導講完話后,蔣建明對沭陽教育系統干部說,“高考成績再提不上去,我不要你提頭來見,我要把你剃光頭、摘帽子。”
在沭陽,蔣建明曾力推“2158”工程。該工程指,2011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0日,全縣各鄉鎮利用2年時間新建4層以上標準化廠房1000萬平方米以上,新引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500個以上,新增工業稅收8億元以上的戰略性目標任務,這些項目加在一起簡稱“2158”工程。
在一次全縣干部大會上,蔣建明曾宣稱,“2158干得最好的鄉鎮黨委書記,全縣同級別的職務,我隨便你挑。”
2013年12月,蔣建明進入宿遷市委常委班子。但僅僅3個月時間,其職務再次變動,調任鎮江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2015年1月轉任鎮江市副市長。
2015年4月,江蘇省委巡視組進駐宿遷,開展為期2個月的巡視。據報道,其間巡視組收到大量舉報蔣建明的信件。沭陽一位在職干部向媒體提供了一封舉報信,列舉了13條蔣建明涉嫌違紀的線索,其中包括他收受外地商人賄賂、通過權色交易違規提拔一批女性干部、其胞弟插手政府工程等。
2016年8月,蔣建明辭去副市長職務。2個月后,江蘇檢察機關發布消息稱已依法對蔣建明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去年6月,蔣建明犯受賄罪被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他利用擔任沭陽縣縣長、縣委書記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開發、企業經營、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4萬余元。
去年7月,江蘇省紀委官網刊發《沭陽縣委:修復政治生態,匡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一文稱“蔣建明因嚴重違紀被查處,涉及該縣一批干部,嚴重破壞了當地政治生態”。在此前一輪江蘇省委巡視中,沭陽縣被指“縣委核心領導作用發揮不夠,政治生態修復緩慢”。
去年8月18日,沭陽縣主持召開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就省委第五巡視組巡視沭陽縣情況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作對照檢查,查擺存在問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本文開始提到的宿遷市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徐保明參加。
據報道,當時,徐保明對此次專題民主生活會點評說,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準備充分,不打折扣、不走過場,開出了應有的高質量,達到了預期的目的。縣委常委班子成員查擺問題全面、深入、準確,提出的整改措施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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