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在這場震驚中央的大案中,涉案“六虎”已全部過堂
落馬一年后,遼寧省原副省長劉強站在了法庭上。
11月22日,北京市三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劉強受賄、破壞選舉一案,檢方指控,劉強曾為當選遼寧省副省長,利用擔任撫順市委書記等職權和影響,進行拉票賄選。
一個細節是,劉強早年曾被另一個落馬老虎蘇宏章通過賄選手段差額掉,但后來,他自己又通過拉票賄選,在兩年后如愿當上了副省長。
至此,包括蘇宏章、劉強在內的涉遼寧賄選的六名省部級老虎全部過堂。
當年的49歲副省長是賄選上去的
劉強是十九大后遼寧“首虎”。
公開資料顯示,劉強曾擔任中國石油撫順石化公司總經理,2002年3月,“商而優則仕”的劉強躋身撫順市委常委班子,2004年3月任撫順市代市長,一年后轉正,任撫順代市長、市長4年后,2008年2月,劉強任撫順市委書記。
在書記的位子上工作5年后,2013年1月,年僅49歲的劉強當選為遼寧副省長,去年11月,劉強在副省長的位子上落馬。
根據22日檢方的指控,在2013年的那次履新時,劉強存在拉票賄選情節,且拉票的時間從2011年就開始了。
“2011年至2013年1月,劉強為當選遼寧省副省長,利用擔任中共撫順市委書記等職權和影響,采取給予他人財物、打招呼等方式進行拉票賄選,破壞正常選舉活動,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
重新回看當時的新聞,難免令人唏噓。
政知君注意到,2011年10月,時任沈陽市委副書記蘇宏章在政績平平的情況下,以“黑馬”的姿態成功上位,躋身省委常委班子。
后來的事實證明,這位已經落馬的高官當選遼寧省委常委,是送了錢的。
據財新網此前透露,蘇宏章入選時,遼寧官場很多人都知道蘇宏章把當時組織上考察推薦的時任撫順市委書記劉強給差額掉了。遼寧當地一位人士稱:“當時很多人收到短信——蘇上劉下”。
這樣看來,在被PK掉的2011年,劉強也已經開始著手拉票賄選,并在1年多后如愿升為遼寧副省長。
一個事實是,蘇宏章作為省委常委的差額人選,是王珉私自提出來的,未經過省委常委會的集體研究。
那為什么王珉要如此“挺”蘇宏章?不妨來復習下《巡視利劍》的相關內容:
遼寧“六虎”
劉強只是遼寧賄選案中的最新注腳。
時間回溯到劉強履新的2013年。
當年1月,在劉強當選的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還選舉王珉為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峰、佟志武、劉政奎、李文科、鄭玉焯、王陽為副主任。
3年后(2016年3月4日),王珉落馬,12天后(2016年3月16日),時任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陽被查,又過了不到1個月(2016年4月6日),時任遼寧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蘇宏章被查,又過了4個月(2016年8月),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鄭玉焯被“雙開”。
一年內打落四虎,可見高層力度之大。
據中國紀檢監察雜志披露,臨近省人大副主任選舉,王珉在一次會議上擅自提名王陽并簽批文件,還在會場休息室門口由工作人員拿著文件傳簽,對收到的王陽拉票舉報也不再提起。省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全國人大代表期間,王珉違反政治紀律,讓私企老板“改頭換面”作為候選人參加選舉,導致基層代表候選人落選。
王珉在《巡視利劍》中曾這么說,“我想從政治上考慮不會抓一個省的,只會抓一個地級市的,抓一個縣級市的。我也覺得我老書記了,在兩個省當過省委書記,當過兩屆的,全國沒有幾個人。”
2016年9月還發生了一件不同尋常的事,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臨時會議,表決通過遼寧省的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
在閉幕會上,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措辭嚴厲:
“遼寧拉票賄選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第一起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換屆紀律、嚴重破壞人大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對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挑戰,是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挑戰,是對國家法律和黨的紀律的挑戰,觸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底線和中國共產黨執政底線。”
但打虎不止。
在遼寧賄選案被揭開蓋子后,2017年又有兩“虎”先后被查,即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文科以及本次被審的劉強。
隨著劉強案一審,牽涉遼寧賄選案的遼寧六“虎”已經全部過堂。
842人
不妨看一下具體罪名。
關于這場賄選案,最近又披露了一組重要數據,遼寧方面對在系統性拉票賄選案中所有受到批評教育、誡勉談話及紀律處分的842名有關人員,進行全覆蓋式的跟蹤回訪。
2018年2月22日至5月21日,中央第六巡視組對遼寧省進行了巡視,巡視組反饋稱,遼寧“消除薄熙來、王珉惡劣影響不徹底,有的黨員干部對系統性拉票賄選案思想認識不深刻,修復政治生態任務還很重”“選人用人問題比較突出,跑官要官、買官賣官仍有市場,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
任重而道遠。
資料| 中央紀委官網,中國紀檢監察雜志等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