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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義擔當者請上座 蘭州公交車設“守護員專座”

    原標題:蘭州49條公交線設置“守護員專座”

    蘭州公交集團呼吁有正義感、有擔當的市民加入守護員行列

    “重慶公交墜江事件”發人深省,公交安全出行成為全國熱點話題。為了倡導文明、規范、安全的乘車秩序,12月12日起,蘭州公交集團在過橋、高坪49條線路,共968輛運營公交車輛靠近司機的座位邊設立“守護員專座”。以后坐在這個座位上的乘客一旦發現其他乘客與駕駛員發生爭執時,有義務及時勸導或制止。蘭州公交集團呼吁有正義感、有擔當的市民加入到守護員行列中來。

    公交車設“守護員”專座,請有擔當者就座

    12月12日上午,記者在蘭州公交集團廠區看到,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員正在為車輛張貼宣傳標識。與以往不同,公交車靠近司機的第一排座位,多了“守護員專座”字樣,上面醒目地寫著“人人爭做守護員,共同守護車廂安全”。在對應的車窗上,還張貼了海報,上面印有一個點贊的大拇指。

    蘭州公交集團保衛處相關負責人向蘭州晨報記者介紹,公交車“守護員專座”并不是公交公司安排的崗位,而是志愿性“崗位”。“守護員專座”是乘客與司機之間矛盾糾紛的緩沖屏障,能為司機留出充足的時間處理險情,從而保障全車人員的安全。只要有正義感,能對公交車上的不文明行為及時勸導和制止,就可以選擇來坐這個專座。

    目前蘭州公交集團在過橋、高坪49條線路,968輛運營公交車輛設立“守護員專座”,當有人與駕駛員發生爭執時,公交部門呼吁坐在此處的乘客能夠第一時間做出響應,并盡量帶動其他乘客一起做好勸導和制止工作,防止影響、騷擾駕駛員正常行為。

    處于被“危害”狀態,行使權利要注意尺度

    在當天的采訪現場,當不少市民被問是否勇于坐在這個“守護員專座”時,大家都表示有這個意愿,但不一定有能力擔當起這個職責。為了打消一些乘客保護司機時的顧慮,更好地使其設立的初衷得以實現,蘭州晨報記者專門咨詢了法律界的專業人士。

    甘肅合睿律師事務所王鵬律師向蘭州晨報記者介紹,如果有乘客在公交車上與司機爭吵、打罵,甚至出現搶奪方向盤的情形時,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該“鬧事者”的行為則有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時,司機及包括守護員在內的乘客,無論基于“制止犯罪”的目的還是行使“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險”的權利,守護員都有權利“出手”對該行為予以制止,這是有法律授權的。但是,行使權利時也要注意尺度,以遏制“鬧事者”無力繼續“鬧事”為限度,若造成其嚴重傷害則有可能引發以暴制暴的局面,產生新的侵權行為甚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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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胡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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