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查處涉嫌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79件
據蘭州晚報報道 12月28日,在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蘭州市監察委員會向大會作了《蘭州市監察委員會工作報告》。
據報告,蘭州市監察委員會自1月9日成立以來,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把審查調查工作作為提升監督實效的有力保障,力求實現政治、法紀、社會效果的最大化。今年以來,查處涉嫌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79件,移送檢察機關的涉嫌職務犯罪的案件39人;依法做出政務處分201人,其中政務警告81人、記過21人、記大過8人、降級20人、撤職37人、開除公職34人。
2018年,蘭州市監察委員會共向市委常委會和市委書記專題會議匯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3次,就立案審查采取留置措施等事項向市委請示報告16人。
按照6大類監察對象要求,蘭州市監察委員會對全市監察監督對象全面摸底、分類統計,將全市近9.95萬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納入監察范圍,確保底數清、情況明、不遺漏、全覆蓋。同時,抓住關鍵少數,推進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建設,建立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室。
在查糾“四風”方面,通過重要時間節點下發文件、發送短信等方式及時提醒,并抽調工作力量,先后對全市百余家黨委(黨組)、行政事業單位以及市屬重點企業進行明察暗訪,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10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18人。在保障脫貧攻堅方面,對重點區縣、重點鄉鎮的問題線索直查直辦、集中督辦,查處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56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81人。在掃黑除惡斗爭中,加強與市掃黑辦和政法機關的溝通銜接,對信訪反映和審查調查中發現的涉黑涉惡問題線索及時移交公安機關查處,并了解掌握公安機關發現、批捕的涉黑涉惡人員中是否有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截至目前,排查督辦黨員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及充當“保護傘”問題線索145件,查實4件,問責處理14人。
在嚴格核查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方面,蘭州市監察委員會堅持不護短、不縱容、不姑息,辦結反映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線索19件,對沒有如實報告個人重要事項的6名紀檢監察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告誡約談,對違反保密規定的2名責任人進行告誡約談,對1名干部進行提醒約談。蘭州晚報全媒體記者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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