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人力社保部發布2019年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集中調整方案,包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進一步提升社會保障待遇水平,促進群眾增收。企退養老金平均達到近4000元/月
按照國家要求,自2019年2月1日起,繼續為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今年調整按照5%左右的增幅進行。
2019年北京市養老金將繼續上調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
(一)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將退休人員2018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52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3770元(含)~527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377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后低于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
適當向高齡退休人員傾斜
自2018年起,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均向高齡退休人員適度傾斜。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
2019年繼續堅持這一做法,對在2018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后,再次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
即65至6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礎上,今年新增了對65歲以上退休人員中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體現對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進一步傾斜。
城鄉居民養老金上漲
2019年,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水平。全囯享受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待遇群體人均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對于2018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及以上人員再增加10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從目前的每人每月610元人均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
城鄉居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從目前的每人每月525元人均提高到625元,此項待遇調整惠及86.6萬城鄉居民,預計7月底前發放到位。
自2005年起,我國退休人員養老金已實現15連漲。這不僅意味著退休后能領取的退休養老金將越來越多,也意味著國家的社會保障越來越完善,居民生活也將會更加幸福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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