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一輛大巴車司機因乘客帶蘿卜白菜被罰款200元,執法民警稱“法律規定不能帶貨,青菜屬于貨物”。27日凌晨,湖北高速交警發布通報稱,處罰失當,決定撤銷處罰,暫停相關民警工作,并向當事人道歉。
24日,湖北一大巴車因有乘客帶了兩袋食物而被被荊岳大橋值班交警查處,并被罰款200元。這兩袋食物分別是白菜蘿卜、花生和肉。
司機詢問處罰依據時,民警稱他違反了客車不許帶貨的規定,青菜屬于貨物。
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但網友對如何界定行李和載貨表示不解。
27日凌晨,@湖北高速交警 就此事發布警情通報,決定:依法撤銷處罰決定、暫停相關民警執法工作并開展調查、責成監利大隊大隊長向當事人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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