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均生活水平越開越高,很多人的生活方式也變得越來越多元化,尤其是在選擇未來的伴侶時,往往會變得更加挑剔和自由,女性平權的思想逐漸在影響著大部分的女人,越來越的女人在婚姻中勇于發出自己的聲音,在婚姻中遇到委屈的時候,也不再愿意委曲求全的和另一半過一輩子,而是會英語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屬于自己的權益,合則來,不合則散,離婚也不是一件大不了的事情。不過現代社會離婚成本越低,很多人離婚剛說出口,離婚證就已經拿到手了,不過在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又會鬧得很難看,不過女方也有一部分財產是男方怎么分都分不走的。2019婚姻法:夫妻離婚時,這3樣東西歸女方所有,男方一分得不到!
1、女方個人繼承所得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是可以平分的,但是凡事也有例外,就算是在一段夫妻關系中,也有個人財產的存在,如果女方在結婚期間的的指定繼承的遺產,那么這部分財產就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比如女方的父母在去世后的遺囑中說明自己名下的所有遺產由女兒個人繼承,那么男方是無權分割這部分財產的。
2、女方婚前全款買房
都說親兄弟明算賬,就算是有血緣關系的直系親屬之間都難免會因為金錢咋平常分期和糾紛,更何況兩個陌上人因為感情而締結的婚姻,所以女方在婚姻中給自己留有退路總歸是沒錯的,如果女方在婚前就有了一些產業,比如在婚前就已經全款買房,那么這就屬于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男方想分也分不走;如果女方婚前是按揭買房,婚后夫妻雙方一起還貸,那么離婚時房子也屬于女方,只不過女方需要將男方的還貸部分和房子的增值部分一并賠償給男方。
3、女方的嫁妝
男未婚女未嫁的時候,談起戀愛來當然可以什么都不管,但是一旦決定組建一個家庭,那要操心的事情就非常多了,女方在結婚時為了在夫家有個依靠,女方的 父母一般都會給女方還置辦一些嫁妝,這些嫁妝說白了就是父母贈送給女兒的財產,這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男方無權處置,在離婚時女方可以全部帶走,但是如果女方的嫁妝在婚姻存續期間消耗了一部分,不管是女方個人消耗,還是夫妻二人共同消耗,男方都不用予以補償。
大家對于離婚時的財產分割還有什么樣的看法呢?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