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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賓煤礦事故:多次發生瓦斯超限,員工受傷頻發

    原標題:獨家|宜賓煤礦事故:多次發生瓦斯超限,員工受傷頻發

    2019年12月14日15時26分,川煤集團杉木樹煤礦在N24采區邊界運輸石門發生一起透水事故。新京報記者在今日(15日)早晨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當班共347人入井,事故發生后,329人安全出井。

    截至15日8時,事故造成4人遇難、14人失聯。事故發生后,包括芙蓉集團公司救護隊在內的11支救援隊共190余人趕赴現場救援。川煤集團啟動安全生產預案一級響應程序。

    新京報記者探訪現場、梳理資料發現,事發煤礦從今年4月起每月均有瓦斯超限記錄,員工作業受傷頻發,此前也多次發生致死安全事故。

    杉木樹煤礦內有工作人員在辦公樓前值守。新京報記者 王昱倩 攝

    向人員被困區域輸送壓縮空氣救援

    今日凌晨,新京報記者在杉木樹煤礦現場看到,礦井入口外已拉起警戒線,有身穿黑色制服的警務人員成列值守,有救援人員頭戴探照燈,分批次進出煤礦救援。煤礦辦公樓前,停放多輛救護車及消防車。

    杉木樹煤礦辦公樓一間會議室內,多名失聯人員的家屬正焦急等待。其中一位失聯人員家屬表示,“沒有新的傷亡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15日10時許,應急管理部官網發布消息稱,事故發生后,應急管理部視頻連線四川應急、煤監、消防和救援現場,“要求全力以赴開展搶險救援,確保救援人員安全,防止次生事故發生,盡快核清人數,查明事故原因并嚴肅追究責任。”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目前救援工作尚在進行。川煤集團芙蓉公司副總經理謝家鵬介紹,目前,已進一步確定人員被困區域,對已掌握的突水點,采取封堵、引導疏排、截流等措施,防止被困區域水位上漲。

    此外,救援人員調運16臺不同型號的潛水泵,對人員被困區域抽水排水,并利用管道向該區域輸送壓縮空氣,“努力保障人員被困區域氧氣充足”。

    按救援計劃,井下準備使用千米鉆機,向人員被困區域打鉆施救。救援人員分為4個救援梯隊,輪流進行巷道清淤,打通救援通道。

    今日上午,多臺潛水泵已運抵現場。四川省煤礦搶險排水站工程師王雄告訴新京報記者,其中一臺潛水泵的抽水量是每小時550立方,揚程 306米,“要看井下運輸情況與運輸條件,預估5小時裝好投入到工作中。”

    預備進場的國家礦山救援芙蓉隊員 新京報記者 王昱倩 攝

    4月起每月均有瓦斯超限記錄

    杉木樹煤礦的安全方面存多處隱患。 新京報記者獨家獲得該煤礦的輕重傷檔案顯示,僅11月該煤礦就有3人在工作中輕傷。

    新京報探訪杉木樹煤礦的調度室發現,該煤礦從今年4月開始的檔案中,每月都有瓦斯超限記錄。如11月4日,一天之內發生三次瓦斯超限,分別為1%,0.5%,1.5%。

    新京報記者獨家獲得的內部處理報告顯示, 11月5日,杉木樹煤礦曾發生過一次瓦斯超限三級報警事故。處理報告顯示,當時四川省應急廳、宜賓市應急局及專家8人對此次事故開展調查。最終決定對煤礦處罰15萬元,對礦班子成員處罰1萬元,機電礦長處罰3000元。機電隊電工班受到集體處罰,9位相關人員被罰款、警告、調崗、撤職等。

    類似情況并不罕見。公開報道顯示,今年4月17日,國家煤監局檢查組對杉木樹煤礦檢查過程中,測出該煤礦一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擋風簾內瓦斯濃度高達5%,處于爆炸界限,檢查組立即要求斷電,迅速撤出人員。該事故造成26人涉險。

    事后調查組了解到,在該涉險事故中,工作面兩次向調度室匯報,礦上都未作處置,也未撤人,還安排檢查組下午下井。新京報記者獨家獲得的文件顯示,受此次涉險事故及地震影響,杉木樹煤礦停產了47天。公開通報顯示,該涉險事故被認定為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決定對22名責任人進行追責,其中4名責任人被行政撤職。

    同屬芙蓉集團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新維煤礦,今年4月17日,檢查組同樣發現瓦斯超限頻繁斷電,調度主任不作記錄、不作處理等問題20余項,該公司受此及地震影響,共停產35天。

    事故新聞通氣會會現場。新京報記者 王昱倩 攝

    涉事煤礦多次發生安全事故致人死亡

    杉木樹煤礦所屬的芙蓉實業公司官網介紹,該公司前身是芙蓉礦務局,為原煤炭部所屬國有重點大二型煤炭生產企業。2001年,芙蓉礦務局整體改制為四川芙蓉集團實業有限責任公司,2005年8月,芙蓉實業公司成為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的全資子公司。截至2016年底,該公司在冊員工約8000人,資產總額60億元。

    新京報記者檢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現,杉木樹煤礦位于宜賓市珙縣巡場鎮,于2015年登記注冊,法定代表人為袁修竹,經營范圍為銷售、生產煤炭、礦副產品等。12月15日凌晨,新京報記者探訪杉木樹煤礦。辦公樓內的公示欄顯示,袁修竹現為礦長、黨委副書記,主持杉木樹煤礦的行政工作。

    公開報道顯示,杉木樹煤礦此前多次發生安全生產死傷事故,且多次被監管部門處罰。2013年7月22日,杉木樹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次日凌晨,煤礦再次發生瓦斯爆炸,造成正在排放瓦斯的7名救護隊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046萬元。之后,珙縣人民檢察院以犯濫用職權罪,起訴杉木樹煤礦事故當天的地面值班領導、副總經理李子全,珙縣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1日,判定被告人李子全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014年,該煤礦井下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也因此遭行政處罰。

    2016年11月,該礦因違反《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相關規定,被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川南監察分局行政處罰。

    2017年,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川南監察分局又對杉木樹煤礦處以罰款32.8萬元,并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同年7月,該煤礦又被珙縣環境保護局處以4.5萬元的環保處罰。

    涉事企業在會議室內懸掛安全生產的表彰。新京報記者 王昱倩 攝

    曾獲評集團“安全工作先進單位”

    12月15日,新京報記者探訪看到,杉木樹煤礦周邊懸掛了許多關于安全生產的宣傳牌。在宣傳牌上,它自稱“一流的管理和技術團隊,一流的安全文化礦井,一流的安全高效企業”,且評選出“年度十大安全標兵”,在墻上張貼他們的大幅人像。

    辦公樓內也不乏類似宣傳,據張貼內容,該煤礦獲評芙蓉集團2018年度“安全工作先進單位”“管理先進單位”“年度安全協管先進集體”“安全生產1541天表彰”等。

    辦公樓內的公示欄顯示,2018年,該礦共評選出安全星級員工11888人次,發放安全獎勵400萬元。此外,還建立了礦領導每月巡查隱患制度。如10月份,他們就巡查出60條安全隱患。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事故發生前兩天的12月12日,川煤芙蓉公司官網還發布文章稱,“杉木樹煤礦‘五個持續’吹響全年安全最后一公里沖鋒號”。

    文中提到,連日來,杉木樹煤礦“強化現場管理,狠抓隱患排查……吹響全年安全最后一公里的沖鋒號,打響礦井安全生產‘保衛戰’”。其主要措施,包括“持續強化安全宣講”“持續強化規范操作”“持續強化安全監督”“持續強化現場管控”“持續強化群防群治”。

    此外,新京報記者獨家獲得的一份《杉木樹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表》顯示,自今年2月起,該煤礦多次發生員工人身傷害意外事件。

    記者獲得的一份杉木樹煤礦《調度原始記錄》也顯示,表中,不同月份登記有員工的受傷記錄。如9月21日的《調度原始記錄》寫道,當日5時18分,“采二隊員工陳明華在抬平板車時,不慎摔倒,右腿小腿被平板車車輪擠壓,有傷口和少量出血。”

    另一份《人身(輕重傷)事故記錄》則記載,4月9日,運輸隊輔助工羅某某左腳二指第一節被道桿壓傷,造成腳趾骨折。10月14日,運輸隊跟車員羅某“作業時摔了一跤,碰到礦車上,無外傷,感覺肚子痛,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新京報記者 王昱倩 潘聞博 朱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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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紫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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