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積區對拒不接受疫情防控檢查的何某進行依法處罰
2020年2月4日下午16時許,麥積區道北街道辦事處何家村村民何某某,駕車途經社棠鎮政府在半山村附近設立的冠狀病毒疫情檢查點時,由于自身覺悟低,防控意識不強,對疫情檢查站工作人員讓其停車接受檢查的手勢不執行,駕車駛離。
2月5日,麥積公安分局對何某依法傳喚,何某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深刻反省。因其情節輕微,態度良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對何某處以200元罰款。
延伸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