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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進一步加強規范各網絡群組信息傳播管理的通告

    關于進一步加強規范各網絡群組信息傳播管理的通告

    全市廣大網民、網絡各群組群主:

    當前,全市上下正奮力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貼吧群等互聯網群組成為疫情信息傳播的主陣地、主渠道,廣大網絡群組建立者、管理者(以下簡稱群主)積極傳播權威疫情信息和科學防控知識,營造了心態平和、積極有序的良好網絡氛圍;但仍有個別互聯網群組信息傳播存在造謠傳謠、失密泄密、泄露個人隱私、傳播不良信息等情況,對疫情防控工作和相關人員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根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全市網絡群主要主動履行社會責任,正確引導網絡輿論,規范群組信息管理,全力配合好疫情防控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正處于關鍵階段,廣大網絡群主要加大傳播推介權威信息、政策舉措、防控成效、科普知識、先進典型等內容,進一步增強市民的自我防護意識、防護能力和戰勝疫情的信心決心,為全面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匯聚眾志成城、依法有序、守“網”相助、共同戰“疫”的強大網上正能量。

    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平臺公約,群主要履行群組管理責任,“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遵守網絡底線,守護網絡文明,規范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引導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信息交流時,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共同構建文明有序的網絡群體空間。

    三、群組內嚴禁傳播小道消息或未經核實的疫情信息,堅決做到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嚴禁收集、轉載、泄露涉疫個人隱私(姓名,照片,身份證號碼,車牌號,家庭詳細住址,電話號碼等內容),堅決做到不復制、不截屏、不轉發;群主有義務及時制止或舉報群組成員失密泄密、造謠傳謠和發布虛假信息的行為。

    四、網信辦將聯合公安機關加強網絡巡查監看力度,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群組,視情節輕重,依法采取警示整改、暫停發布、關閉群組、降低信用等級、取消建群資格等處置措施;對落實群組管理責任不力或管理職責缺失的群主,依法追究其主體責任;對失密泄密、造謠傳謠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群主,落地查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疫情牽動千萬家,事關你我他。讓我們網上網下攜起手,共筑網上網下同心圓,為打好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一份力量。

    舉報電話:0938—8210351(市委網信辦網絡管理科)

    中共天水市委網信辦  天水市公安局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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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紫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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