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口罩使用場景的通告
(2020年3月24日)
為落實分區分級精準防控要求,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適應的經濟社會運行秩序,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公眾科學戴口罩指引”,結合我省實際,現將不同場景口罩佩戴建議通告如下:
一、下列情況可不戴口罩
1.景區景點、公園綠道、大街等無人員聚集的戶外場所;
2.建筑工地、農作勞動及其他人員分散的野外作業;
3.空曠場地行走、散步、騎行、跑步等休閑鍛煉活動;
4.無發熱咳嗽等癥狀人員且與境外人員無接觸史的單位同事在通風良好、間距適當的辦公場所、小范圍會議(按要求必須佩戴口罩的特殊行業、崗位除外);
5.獨自駕車或通風良好時和熟知人員同車;
6.非群體性、非接觸性室內外體育活動;
7.人員在通風良好的室內居家時。
二、需要配戴口罩的情形
1.出現發熱、干咳等呼吸道癥狀;
2.與呼吸道癥狀人員接觸或前往醫院就診、探視病人;
3.處于人員密集的醫院、汽車站、火車站、地鐵站、機場、超市、餐館、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小區、單位進出口等場所;
4.在監獄、養老院、福利院、精神衛生醫療機構,以及學校教室、工地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
5.重點人員,包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密切接觸者;入境人員(從入境開始到隔離結束);
6.職業暴露人員,包括醫療衛生人員、警察、保安、保潔等;
7.服務型行業工作人員;
8.通風不良或密閉工作場所;
9.其他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形。
甘肅省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
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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