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8月23日報道,為進一步方便市民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北京市交管局在前期設置71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便民服務點的基礎上,于近日再次推出107家便民服務網點,方便群眾“一站式”購車、登記及上牌。截至目前,北京電動自行車便民服務點數量達178家。
左沖右突的外賣騎手,風風火火的上班族,接娃心切的家長……如今,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了電動自行車大軍。據工信部統計,2019年我國電動自行車產量達2707.7萬輛,社會保有量近3億,兩項數據均位居世界第一。電動自行車因其快捷、經濟、環保等優勢,在國內普及率很高。
但必須正視的是,電動自行車的大量上路、不規范使用,帶來了巨大的道路安全隱患。有統計顯示,目前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導致的死亡人數,在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中上升最快。基于此,不少城市開始對電動自行車購車、登記、上牌等實行“一站式”管理和服務,這相當于給電動自行車裝了一道“保險杠”。
此前,一些城市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對于促進城市交通安全通暢確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完全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不僅浪費了既有的電動車資源,也損害了公眾的切身利益,與交通便民理念不符。其后果是,一方面,容易讓“禁電令”的動機被公眾理解為是有關部門的趨利行為,造成不必要的誤解;另一方面,不利于普及相關法規條文,難以讓“禁電令”進入公眾認同、執法跟進的良性運行軌道。
對電動自行車實行分類、疏導式管理,并提供“一站式”服務是更科學、合理的解決思路。根據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北京市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目錄制度,沒有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不得銷售和登記上牌;對條例實施之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未經登記,且不在產品目錄內的車輛,發放臨時標識,并設置3年的過渡期,過渡期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今年10月31日,過渡期將結束,市民置換新車可優先選擇電動自行車便民服務點辦理登記上牌。同時,所有便民服務點不局限于登記本店銷售車輛,群眾在其他門店購買的車輛也可在同品牌電動自行車便民服務點辦理登記。讓制度設計更精準、照顧到不同人的不同訴求、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留有緩沖空間和余地,這種治理思路值得各地借鑒和研究。
疏堵結合才是電動自行車管理的正確姿態。2018年4月正式實施的新國標,對電動自行車管理有了新規定,各地應該根據新標準、新形勢,重新審視研究本地的相關規定和政策,為下一步國家層面的統一規定積累經驗和做法。同時,應注意綜合考量安全性和便捷性兩方面因素,對電動自行車上路設置一定的限制條件,比如限行——在城市交通主干道施劃出電動自行車通行、禁行路段和交通標識;限速——讓治理電動自行車超速成為遏制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的有力掣肘。此外,要讓電動自行車治理行動與普法工作同行,一些市民之所以違規駕駛電動自行車,是因為其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規定不夠了解,對此,相關部門不妨以登記上牌為契機,向群眾做好文明交通、法治交通的普及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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