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一居民反映孩子發燒到河北承德隆化縣醫院治療,醫院收費處要求床上用品押金300元必須用現金支付,自己未帶現金欲刷卡支付被拒,最終換來300元現金才辦理了入院手續,期間耽誤了約一小時。9月5日,隆化縣醫院黨委書記回復“醫院要求床品押金必須交現金”相關處理結果:已向當事人致歉,收費員因服務意識較差,被停職半個月,床品押金已取消。(9月5日 新京報網)
孩子夜里發燒,需要住院緊急治療。醫院的床品押金必須用現金,但這名家長又恰好沒有帶現金,想刷卡支付被拒。無奈,家長跑到醫院外,置換了300元現金,交了床上用品押金,這樣才給辦住院手續。前前后后耽誤一個小時,孩子家長非常不滿。
醫院的床上用品要交押金,這個“規定”大家都不陌生。該院收費員當時的是解釋:這個押金和醫院的收費系統不一致,所以只能收現金。然而,現在的移動支付非常發達,哪還有多少人攜帶現金?所以,無論是醫院的哪個部門收床品押金,都可以刷卡或微信,為何要不合時宜、墨守成規呢?真讓人看不懂。
固守“現金”的陳規,并耽誤小患者輸液醫療,被曝光后引發關注,讓這家醫院成為眾矢之的。現在,醫院宣布處理結果:醫院向患者道歉;涉事收費員服務意識不足,不會變通,半個月停職;取消床品押金;也取得了患者的諒解,這是皆大歡喜的結果。不過,在筆者看來,醫院的床品“押金必現金”這個規定,應該改得更徹底。
首先,醫院的床品押金必現金,這并非是隆化縣醫院的“特產”,還有很多醫院,也在執行這個陳規。現實中,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去醫院辦理住院手續時,床品押金必須是現金;否則,就不能辦理入院手續。現在是一部手機走天下,很少有人再攜帶現金了,為何不能將床品押金納入醫院卡之內呢?
其次,再說床品押金。床品押金的初衷有其合理性,畢竟,制度設計是為了提防患者損害、偷拿床品。但是,時過境遷,現在這個床品押金制度真的沒有必要了——誰還會偷拿醫院床品呢?即便他(她)偷拿了,醫院還留著很多聯系方式,想追討易如反掌。所以,床品押金制度,完全可以像隆化縣醫院取消。
押金必現金,這個“陋習”要改徹底:或者是押金可移動支付;或者是直接取消。這個改變,從隆化縣醫院開始,推廣到全國所有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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