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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制造了“北大培文學校”?

    2018年3月和今年8月,北京大學兩次發函要求福建一學校改名,一次發給福建省寧德市教育局,一次直接發給寧德市政府。被指侵權的寧德北大培文學校不甘示弱,主張該校名具有合法授權。寧德市教育局則回應稱將重新審查授權。一時間,爭議陷入羅生門,引來不少圍觀群眾吃瓜。

    先來看當前存在的問題。寧德北大培文學校不僅在校名中使用“北大”二字,而且在招生宣傳中突出強調“擁抱北大”“北大血統”“北京大學直屬并全責控股”,儼然一副北大嫡傳的模樣。據《海峽都市報》報道,該校每年學費達三四萬元,有些家長正是慕北大之名而來,希望孩子享受優質師資。然而,北大的表態潑來冷水:北大對寧德北大培文學校的設立毫不知情,沒有提供任何合作條件,北大不直接投資學校或教育。因此,就算不考慮校名授權問題,寧德北大培文學校的宣傳也存在一定的忽悠屬性,有可能損害學生和家長權益。

    回過頭來找原因。北大主張權利有國家政策作為依據,比如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意見》規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名稱不得包含公辦學校名稱或簡稱。另一邊,寧德北大培文學校的理由相對復雜。首先,北京大學全資設立北大資產經營公司,經營公司又下設北大培文教育文化產業公司,2015年,北大培文教育文化產業公司成功注冊“北大培文”商標,依法有權許可他人使用。其次,2016年4月,北大培文教育文化產業公司與陽光博雅教育投資公司簽訂協議,授權其使用北大培文品牌、創辦北大培文學校。2019年,寧德北大培文學校經當地教育部門批準成立。

    雖然寧德北大培文學校偷換了“直屬”的概念,但整體邏輯似乎很清晰。不過,仔細推敲會發現矛盾:第一,北大培文教育文化產業公司明明是北大校屬企業子公司,為什么北大對其經營活動“毫不知情”?所謂“不直接投資”,難道就能規避校方責任?第二,國家有禁止性規定,為什么北大培文教育文化產業公司依舊把商標許可給別人當校名?也許有人會說,當年還沒出臺政策。事實上,北大在2016年5月就發布了《關于校辦企業舉辦教育及培訓機構的重要通知》,規定各下屬企業不得舉辦新的使用北京大學名稱的各類教育及培訓機構,遠早于寧德北大培文學校創立。

    說到底,學生家長之所以青睞名校招牌,關注的重點還是名校所代表的教育資源。提升教學質量才是民辦學校發展的硬道理。對于高校來說,校辦企業經營管理更不能成為一筆糊涂賬。9月3日,中央第六巡視組向北京大學黨委反饋巡視情況,指出“校辦企業、附屬醫院等重點領域廉潔風險較大”,兩條新聞聯系起來,很難不讓人引申解讀。權利是該爭取,給地方政府發函指責別人時,是不是也要想想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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