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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入創文考核為歷史文化保護加碼

    國新辦日前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有關情況。住建部副部長黃艷8日指出,要將保護歷史文化納入文明城市的測評體系中。對于保護不力造成損失的,造成各種保護對象文化價值遭到損失的,會有幾種措施,一個是通報,再嚴重要“舉黃牌”,列入瀕危,還有的要“亮紅牌”,甚至摘牌。

    有記者在新聞發布會上提問,現在一些地方出現歷史文化保護遺產屢遭破壞甚至被拆除的情況,未來如何加強管理?住建部副部長黃艷回應,《意見》的政策能不能落實、管不管用,關鍵在于有沒有具體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意見》中,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是強化考核問責。保護不力造成損失的,有可能收到“黃牌”“紅牌”,甚至可能連全國文明城市的牌子也保不住。

    此外,考核會與干部任免掛鉤。考核問責不只是讓人紅紅臉、出出汗,還要把“板子”打到實處,甚至摘掉“帽子”。按照《意見》指引,保護的成效是和領導干部的考核、任免、獎懲掛鉤的。黃艷還補充說,對造成后果的責任人要依法依規依紀作出處理。換句話說,考核問責尺度變嚴厲,真正動真格、出實招,才能倒逼為官不為者有緊迫感、危機感,從而想盡辦法守好用好歷史文化。

    當然,保護歷史文化不能只靠幾個人的恪盡職守。保護和傳承歷史文化遺產,關鍵是靠長效機制和系統性保護發揮實效。領導干部恰恰要在這方面多多謀劃、多多推動,完善好不敢破壞、不能破壞的體制機制。譬如,做好歷史文化資源的普查摸底、測繪建檔和價值評估,夯實歷史文化保護的基礎;編制完善的城市規劃方案,利用科學合理的規劃措施來實施保護,防止大拆大建和拆真建假;深入推進城市更新,讓城市的歷史文化和現代生活融為一體;把巡查工作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確保能夠及時準確地糾正和處理問題。特別是,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有利于保護傳承的社會環境。

    城市的文化不只是經濟社會發展的資產,而且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反映著一座城市的精神氣質。只有保護好利用好歷史文化,城市發展才有了根與魂。面對城鎮化的快速發展,保護歷史文化可謂任重道遠。只有在保護中推動更新,在更新中更好地保護,方能留住城市的記憶,讓城市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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