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從業許可證不是小事,它關系到構建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關乎國家機關的聲譽,關聯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
據9月13日《新京報》報道,有人通過短視頻在朋友圈大肆招攬生意,聲稱可以辦理各類上崗證的免培免考。記者調查發現,在吉林省長春市、梅河口市等地,有人違規銷售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利益鏈條涉及中介、駕培機構,更有駕校人員在地方運管所參與制證,被違規倒賣的不僅有經營性貨運上崗證,還有客運上崗證、危險品運輸上崗證等。一些駕校負責人透露,能不能順利地買到證件,要根據各個地方運管所或交通局的“風口”來定,碰到上面查得嚴的時候,運管所會來信兒,要么換地方、要么就等等。
辦證免培免考,臨時檢查有人報信,一地嚴管、他地“放水”,監管者和被監管對象結成利益同盟,買賣證件儼然成了一條龍式“黑產”,這種現象的存在會為當地相關領域的管理埋下多少隱患,想想都令人不寒而栗。
道路運輸從業許可證、特種作業許可證等證件屬于國家機關證件,實行強制許可管理制度。按照相關規定,取得上述證件需要經過專門的培訓、嚴格的考核或考試,成績要達到設定的“門檻”。其目的在于保證生產安全,維護市場合法有序發展,防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雖然隨著放管服改革的逐步深化,有些證件的取得取消了資格考試環節,但是申領條件并沒有放松,上述許可證依然實行“白名單”制度,這充分說明了從業資格證的重要性。
然而,一些地方的監管部門及人員并沒有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補短板、強監管,而是對“倒證游擊隊”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給買賣證件人員大開方便之門,甚至直接參與其中牟利,“靠山吃山”;基于服務便利化推行的網上辦證“背對背”模式成了一些人逃避監管的途徑,明面上強調嚴管嚴查,背后卻給不法人員通風報信、指點迷津;監管走形式,聯動執法不配套,沒有形成一張法“網”,強制性不足。
不得非法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相關法律法規有著明確的規定。我國刑法規定有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相關主管部門有具體的行政處罰措施,網信部門規定不得發布不法信息。而“倒證游擊隊”的存在以及買賣各類證件的小廣告遍布一些地方的大街小巷,這揭示出對國家機關證件的管理依然存在不嚴密、不嚴格的問題,需要司法、行政部門進一步強化監管,全面圍剿買賣假證行為。
圍剿假證,遏制非法買賣國家機關證件,需要織就一張無縫監管的大“網”。對于證件的管理要事前嚴審、過程嚴管、違法嚴查、全流程服務。可以借鑒的方式,比如拓展一些地方法院和行政部門實行的頂格罰金或罰款處罰措施;對買賣證件的人員嚴格處理,實行從業限制;將有些部門推行的市場禁入制度延伸到相關國家證件管理領域;對執法犯法的監管人員,追究其黨紀政紀和法律責任;強化對倒賣假證或持假證上崗人員追究刑事責任的力度;深入協同監管,對發布不法信息的平臺和人員進行禁言,防范非法信息傳播。同時,繼續推廣服務便利化,方便從業人員合法取證,等等。
買賣從業許可證不是小事,它關系到構建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關乎國家機關的聲譽,關聯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存在相關問題的地方和部門應該認真整改,舉一反三,堵漏補缺;其他地方和部門也應認真自省,防范類似問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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