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結果出來了!“小米公司賠償范某某1元”。
日前,華東政法大學學生范某某與小米公司產品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法院認為:關于原告要求被告賠償因觸碰廣告在被訴廣告鏈接中提供的點擊即下載應用的服務,未事先取得原告的下載許可,構成侵權,原告有權要求被告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1元事小,告贏小米事大。大學生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才是本案關鍵所在。范某某由于誤觸小米瀏覽器APP推廣的廣告,而引發了“好看視頻”的自動下載,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損耗了流量,小米方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權與財產權,其訴求合理,屬于正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行為。面對此類不合理事件,范某某沒有選擇默不作聲,而是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并獲得了其應有的賠償。
從本案的司法意義來看,其教育警示意義遠遠大于這一元賠償費。在本案中,小米公司作為服務商,提供消費者并不明確的“點擊即下載服務”,其所作所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與財產權,因此,消費者借助于自身法律知識以及法律手段來訴諸自身合法權益,維護自身權利便是應有之舉。
但是,不得不承認得是,日常生活中大部分消費者在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往往選擇默不作聲,自認倒霉,“就一點錢,就這樣吧!”也便是這日常生活中的不重視與不在乎,使得我們的合法權益不斷受到挑戰與威脅,“吃了啞巴虧”是大多數消費者的真實寫照。
小事可以放過,但要是碰到金額數目極大的事件呢?那時候我們才意識到我們需要借助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了解相關法律知識、維權途徑,從頭開始。殊不知,也許在日常生活的一些小事件中,我們便可以學習了解到許多關于維權的知識,這些日常之舉也為我們后續的維權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和指導。
當然,并不是讓大家每天去狀告商家,只是,作為消費者,我們應當樹立一定的權利意識,在遇到不合理的現象之時,要敢于出擊,為正當權益而辯護,也許,這便是此案對于我們最大的啟示。
但也須明白,消費者權益意識的培養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我們鍥而不舍,久久為功,更需要社會各方面共同努力,國家進一步加大相關法律知識的科普,企業樹立責任意識,消費者主動學習相關知識……社會、企業、消費者等各方攜起手來,形成合力,才能更好維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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