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微信公眾號9月17日消息,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發布《關于停止利用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宣傳推銷檳榔及其制品的通知》指出,廣電總局決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宣傳推銷檳榔及其制品。
早在2003年,世界衛生組織就將檳榔果認定為一級致癌物。而我國也在2017年將其列為一級致癌物。檳榔中含有以檳榔堿為代表的生物堿,在咀嚼過程中會產生亞硝胺類化合物,具有明確的動物致癌性。長期食用檳榔會導致口腔黏膜下纖維性變,并可能誘發口腔癌。相關實驗表明,食用檳榔的人群,比一般人患口腔癌的概率高25倍以上。
我國檳榔的種植,主要集中在海南省和臺灣省,其中海南省生產了全國超過九成的檳榔,從業人口超過200萬人。整個檳榔行業從生產加工到宣傳銷售,已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產業體系。然而,根據專家推算,未來因為食用檳榔而患口腔癌的患者將大幅增長,從長遠來看,可能帶來上萬億的經濟損失。相比之下,當前檳榔產業帶來的稅收,或許不過是蠅頭小利。
由此看來,不能任由檳榔行業野蠻發展。當然,直接禁止檳榔產業發展,不符合當前現實情況。廣電總局要求停止宣傳推銷檳榔及其制品,這表明,國家準備通過宣傳渠道抑制該產業的增長。
除此之外,對于檳榔產業,也可以參照煙草行業一般進行增稅。同時,由于檳榔被列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之中,應由國家制定一個統一明確的規范標準。在種植檳榔的地區,當地政府可以進行適當引導,鼓勵其種植其他經濟作物。而對于檳榔類食品的生產企業而言,更應要求其重視社會效益,在包裝上印制相應的宣傳標語。同時,社區和媒體行業也應宣傳食用檳榔的危害性,讓公眾更加深入地認識到檳榔的危險。
叫停檳榔廣告不該是結束,而更應是一次開始。無論如何,不能讓檳榔成為國民健康的潛在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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