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因寵物貓5次進入網課鏡頭被炒,法院:教育公司賠償4萬
日前,廣州天河法院公開了一起案件。某教育公司老師羅某在家直播上網課時,家中的寵物貓先后5次躥入直播鏡頭。公司判定羅某違規,并與其解除勞動關系。法院判定該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老師41236.16元。
據天河法院官方公眾號消息,羅某于2019年7月5日入職某教育公司,任美術老師。2021年3月1日起,羅某按照公司的要求在家通過網絡直播的方式進行授課。
2021年6月6日,在羅某直播授課過程中,家中貓先后5次躥入直播鏡頭,有學員在評論區提問:“旁邊那個蹭來蹭去的東西是什么?”
公司認為這一行為屬于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應知應會手冊》中規定“影響老師形象”的行為,判定為B級違規,加上此前上課遲到10分鐘的B級違規行為,羅某在6個月內出現兩次B級違規,按公司規定升級為A級違規,故于2021年7月2日與羅某解除勞動關系。
羅某認為課堂畫面出現貓并不屬于違反手冊規定的行為,亦未影響后續課堂,于是向天河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公司因不服仲裁結果而向天河法院提起訴訟。
原告主張被告在2021年6月6日上課視頻中出現貓的行為違反《應知應會手冊》關于老師形象的規定“授課期間做與授課無關的事情(如玩手機、瀏覽無關網站、聊天、接電話、吃零食、喝奶茶等帶有咀嚼動作的飲料)”。
對此,法院認為,被告按照原告的要求在家中視頻授課,原告應知曉授課環境不能等同于公司,被告在一次視頻授課的過程中,鏡頭出現了貓,但并未因此導致無法繼續授課,原告將該情形等同“授課期間玩手機、瀏覽無關網站、聊天、接電話、吃零食、喝奶茶等帶有咀嚼動作的飲料”的行為,顯然屬于擴大解釋并具有隨意性,原告據此解除勞動關系,應屬違法。
最終,法院判決公司向羅某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41236.16元。
天河法院提醒,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內容,既要符合法律法規,又要兼顧公平合理。無限擴大解釋,乃至超過勞動管理的正常范疇,肆意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行為,會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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