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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媒爆汪小菲大S新糾紛,稱汪已拖欠支付相關費用超500萬元新臺幣

    臺媒爆汪小菲大S新糾紛,稱汪已拖欠支付相關費用超500萬元新臺幣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臺灣藝人大S(徐熙媛)去年和大陸商人汪小菲在法院簽和解筆錄,結束10年婚姻。不料,21日臺媒的一篇報道又掀起新的波瀾。

    臺媒21日披露,自從大S與韓國藝人具俊曄再婚后,今年3月起汪小菲就沒有履行離婚協議中每月要支付的相關生活費用,至今已拖欠超過500萬元新臺幣,因此大S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最后也裁準,所以汪小菲在臺灣的存款與資產將會被強制執行查封。不過也有一種說法是因為疫情關系,兩人分隔兩地,汪小菲無法實時付款,不是刻意拖欠。對此,汪小菲在微博公開從去年到今年一整年超過4000萬元新臺幣的支出明細,表示具俊曄和大S已經結婚,不想再給這個家付電費。隨后,他的母親張蘭也加入戰局,除了開直播直言“爆出來她真的粉身碎骨”,還用微信留言痛罵大S母親。據臺媒報道,大S母親稍早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生活費及房貸是當初離婚協議時就說好的,但兩個保姆加一個管家,3人每個月超過15萬元新臺幣的費用,都是大S支付的。她還說,張蘭怒罵他們全家近半個小時,已經是人身攻擊。

    汪小菲接著放話22日就回臺北。21日傍晚,大S發表聲明回應稱,從認識汪小菲開始從來沒有傷害過他的身心,對張蘭也是打從內心尊敬;至于離婚原因,她為了汪小菲及其父母著想,主動提出雙方緣分已盡、好聚好散為理由,并保證此生不出惡言,她也說到做到。她同時表示,家人都很期待22日看到汪小菲,她想和汪小菲聯絡,無奈遭對方封鎖,以至于她無法在第一時間提醒對方不要因情緒性發言而觸法。

    中時電子報21日稱,外界都很好奇疫情之下汪小菲是否能如愿抵臺。根據臺“內政部移民署”的規定,11月7日起大陸來臺人士若持有效居留證,不分事由均可入境;若持有效出入境許可證,須符合相關資格才能來臺,包括臺灣民眾及持居留證者之大陸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短期探親等(含運回遺骸骨灰)、司法人道探視等。顯然,汪小菲不在此列。

    島內關注的另一焦點是汪小菲在臺灣的資產。汪小菲過去曾豪擲3.5億元新臺幣開設高級飯店,并以大S的藝名命名為S Hotel,傳出每月租金700萬元新臺幣,一年租金共高達8000多萬元,近來因陸客人數減少,屢屢爆出飯店財務吃緊。法院裁準汪小菲部分在臺資產將被查封,傳出可能殃及這家酒店。對此,東森新聞網稱,地籍謄本數據顯示,汪小菲在臺并無不動產,S Hotel所在商辦大樓為龍巖集團所有,汪是以量子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向龍巖租賃并經營。法拍業者鑫創資產總經理黃瑋諭說,汪若沒有實質S Hotel的所有權,僅是有實質經營權,要強制執行較為困難。一般給付贍養費的案件,大多會選擇先扣押存款或現金,因為法拍建筑需要較長的拍賣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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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王蘭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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