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廣州地鐵硫酸傷人;廣州規定地鐵禁帶酸液,為何能通過安檢?
11月28日,網傳廣州地鐵一號線內,一名兒童被硫酸灼傷,引發廣泛關注。
有網友發帖稱,一男孩在乘坐廣州地鐵時被地上的液體滑倒,隨后身體出現灼傷,隨行家長稱報案后警方追查到嫌疑人,前述液體為濃度60%的硫酸。
11月29日,@廣州公交公安 微博通報:25日21時,廣州公交警方接報:一名男孩在地鐵車廂內被地上不明液體滑倒,隨后發現身上的皮膚灼傷。接報后,公交警方立即組織警力開展調查。經查,嫌疑人李某(男,26歲)在11月25日搭乘地鐵的過程中,隨身攜帶用于首飾加工的強酸性溶液發生滲漏,導致13歲的男孩王某臀部被灼傷。李某對其攜帶危險物品乘坐地鐵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公交警方已依法對李某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偵辦。
知情人稱地鐵方已賠償,硫酸是如何帶進地鐵的?
據極目新聞,一名自稱是發帖網友朋友的知情人士表示,地鐵方面已經與當事人取得聯系并進行賠償。隨后,極目新聞向黃沙站派出所了解到,此事已移交到上級分局處理。至于硫酸是怎么帶進地鐵站的,之后會發布通告。
網友紛紛質疑,強酸性液體是如何帶上地鐵的?
根據廣州市公安局、廣州市交通運輸局2021年9月1日發布的《關于加強城市軌道交通乘客運輸安全檢查的通告》規定:嚴禁乘客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易燃易爆以及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等可能影響公共安全的物品進入軌道交通車站其中。
附件目錄中標明,腐蝕性物品包括:鹽酸、氫氧化鈉、汞(水銀)、氫氧化鉀、硫酸、硝酸、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或注有堿液的)等。
業內人士介紹,貴金屬首飾加工中有酸洗這道工序,通常使用硫酸、硝酸等強酸配制的溶液。
嫌疑人攜帶上地鐵的強酸性溶液,肯定屬于廣州地鐵的禁帶物品,那么,嫌疑人是如何通過的安檢?
對此,廣州公安及廣州地鐵對此尚未給出回應。
網友:廣州地鐵對液體檢查不嚴格
有多位網友發帖稱,自己在廣州坐地鐵,確實沒有遇上過“水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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