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華容縣人民法院對岳陽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陳克祥受賄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陳克祥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對扣押在案的陳克祥受賄違法所得人民幣1992615.31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陳克祥2014年12月起任岳陽市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2022年3月起任岳陽市城管局一級調研員。2022年6月,陳克祥在任上被查。落馬后,他主動交代并上交了違規收受的175瓶“茅臺酒”。
陳克祥(圖源:紅網)
公開簡歷顯示,陳克祥,男,漢族,1963年10月出生,湖南汨羅人,本科學歷,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陳克祥長期在岳陽市工作,歷任岳陽南湖風景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岳陽市畜牧水產局黨組書記、局長,岳陽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岳陽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一級調研員、市委督辦專員等職。
去年6月,陳克祥被“雙開”。據岳陽市紀委監委通報,陳克祥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私欲膨脹,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下屬和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鉆營算計,違規讓他人支付裝修費用,違規借款給管理服務對象并收取利息,違規要下屬單位支付個人費用;生活腐化,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毫無紀法底線,專橫獨斷,“靠城管吃城管”,與不法商人勾結,大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嚴重損害公共利益,涉嫌受賄犯罪。此外,陳克祥還涉嫌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犯罪,已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22年12月,岳陽市紀委監委對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其中提到陳克祥。
據通報,2006年以來,陳克祥在擔任南湖風景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市畜牧水產局黨組書記、局長和市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長期收受下屬工作人員、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紅包禮金共計43.1萬元,收受“茅臺酒”等高檔酒31瓶、高檔香煙50條、購物卡折價1.7萬元。此外,陳克祥還主動交代并上交違規收受的175瓶“茅臺酒”。2022年5月,陳克祥在操辦其父親喪事過程中,違規收受國家公職人員和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共計9.15萬元。
今年6月7日,湖南省華容縣人民法院對陳克祥受賄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陳克祥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對扣押在案的陳克祥受賄違法所得人民幣1992615.31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陳克祥在先后擔任岳陽市畜牧水產局局長、岳陽市城市管理局(后更名為岳陽市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岳陽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2013-2022年非法收受相關人員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1992615.31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克祥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金額巨大。鑒于陳克祥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認罪認罰,真誠悔罪,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從輕從寬處罰情節,對其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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