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重慶市工貿高級技工學校學生薛某涉嫌故意殺人案在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結束后,受害者小龔的父親龔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法院一審當庭宣判,判決薛某有期徒刑14年,賠償受害者家屬5萬元。
龔先生表示,無法接受這個判決結果,已決定申請抗訴。“我們夫妻倆就這一個孩子,孩子沒了,我們將來可能老無所依。”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22年11月10日晚上9點20分許,薛某在宿舍里將一把水果刀刺入同寢室同學小龔的胸部,致其當場死亡。遇害時,小龔年僅15歲。
▲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 受訪者供圖
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8月28日出具的量刑建議書顯示,檢察院認為,薛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法定刑為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薛某作案時系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自首,符合法定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情節;未賠償未達成諒解,符合酌定從重處罰情節。檢方建議,判處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五年。
根據檢察院今年4月在一份起訴書中認定的事實:2022年11月10日,薛某和小龔在重慶市工貿高級技工學校教學樓實訓室練習時,因洗頭發事宜雙方發生爭執。當日21時20分許,薛某在宿舍內拿出一把事先準備好的紅色塑料刀柄水果刀主動挑釁,而后向小龔進行捅刺,捅刺小龔的胸部一刀致其死亡。經鑒定,小龔系被單刃銳器刺傷左胸部致心臟破裂、大失血死亡。
龔先生向記者介紹,小龔于2022年9月入讀重慶市工貿高級技工學校,很快被選為班長。孩子性格開朗外向,從來沒和家長說起過自己和同學室友之間有什么大的矛盾。事后,他從辦案人員處了解到,薛某于2007年5月16日出生,初中時曾就讀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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