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甘肅省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人大常委會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鄭亞軍受賄一案。
微信公眾號“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圖
據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張掖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鄭亞軍利用擔任領導秘書、甘肅省嘉峪關市委副書記、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嘉峪關市長、市委書記、甘肅省平涼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5800余萬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被告人鄭亞軍的刑事責任。
本案將擇期宣判。
澎湃新聞注意到,兩年前的2021年9月前后,正廳級官員鄭亞軍已被提起公訴。張掖市人民檢察院當時起訴指控:被告人鄭亞軍利用擔任甘肅省領導秘書,嘉峪關市委副書記,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會董事,嘉峪關市長、市委書記,平涼市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鄭亞軍,男,漢族,1961年10月出生,甘肅寧縣人。
他早年曾任甘肅省委組織部辦公室副處級組織員、蘭州市委辦公廳副主任、甘肅省委辦公廳秘書一處調研員等,2002年由甘肅省政府辦公廳秘書處處長調任嘉峪關市委副書記,此后歷任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嘉峪關市長、嘉峪關市委書記、平涼市委書記等,2021年2月在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的崗位上落馬。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