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5000元給老師送禮,
一學期收8萬元班費,
還要“被自愿”捐款……
配合了心里膈應,
不配合又怕影響孩子,
讓不少家長們心情復雜,
家委會到底是個什么組織?
01、家委會籌五千余元為老師送禮
9月8日,有網友在網絡平臺反映,山西太原知名民辦中學常青藤中學初中某班家委會擬為老師籌備買教師節禮物,擬籌備禮物包括5套化妝品、2套男士派克筆、7束花,共約5000余元。
校方工作人員回應稱,學校明令禁止老師收禮,“如果有,也一定是家長自發組織的。”對此,太原市小店區教育局教師工作科工作人員表示,已責令涉事學校盡快調查。
近年來,家委會頻頻上熱搜。
2022年8月,安徽銅陵,有家長稱,孩子所在班級,每人需交2000元班費,一個班級40人就是8萬元,并質疑:為何一學期需收取這么多班費?學校用在了何處?
對此,當地政府表示,該費用由班級家委會征得全體家長同意,代收代支,是為了方便家長,且收支記錄需向所有家長公開,費用收支均不經過班主任及任課教師。
家委會征收的班費用于:學生文具、學習獎品、學生體檢、急救藥箱、清潔工具、室內設施、班級花草、班徽班旗、過節及拓展活動、作業資料、資料復印、教材補交費等。
2022年9月6日,廣西柳州,家長群被曝要求家長湊錢給老師買蘭蔻禮盒,每位教師的禮品價值約760元左右。一名家長表示不參加后,被家委會要求退出家長群。
02、家委會:挾“學生前途”以令家長?
家委會又是收錢,又是把人“踢”出群,這合理嗎?
專家指出:“家委會收錢應該有明確的用途,以及獲得內部的一致認同。如果環節存在問題,用途不明,沒有達成共識的話,部分家長不能強行操作。”
而且,家委會收錢給老師買禮物,更是陷老師于不義。
根據《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教師不得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家長群籌備5000元給老師買禮物”明顯違反相關規定。
現實中,有的家委會總愛“越俎代庖”,比如組織家長捐款,為學校服務,尤其是在教師節、元旦等,發動家長給老師眾籌送禮。
有時,看似是“自發組織送禮”,卻對部分家長形成道德綁架。如果家委會發出了倡議,其他家長在群中如果不附和倡議,就可能被孤立,從而影響自家孩子在班級中的地位,甚至被告知可能“影響學生前途”。
而且,家委會的“自發組織捐款”之類,常給人以慷其他家長之慨去送自己的禮之嫌,雖然錢是家長們一起湊的,給老師、學校的好印象卻是幾個發起人給沾光了。
03、家委會該是什么樣的?
一直以來,家委會因為法律地位不明,權限不清,無法正確行使職能而備受爭議。
成立家委會,是教育部早在2012年提出的要求。
《教育部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指出,要把家長委員會作為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的重要內容。
因此,各中小學、幼兒園都紛紛成立家委會,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建設任務。
然而現實中,“某些家委會雖然名為家委會,卻成為擺設、工具或聯誼會。”
所謂擺設,即在成立之后,該發揮的積極作用沒發揮出來;
所謂工具,是幫校方處理了一些校方不便出面的事兒,如組織學生募捐,向學生家長收費。
有教育研究專家指出,家委會的重要職責,應是代表全體家長,參與學校辦學管理、監督,以維護學生的權利,構建平等的家校關系。
比如,某個學生在學校中遭到教師的歧視性對待,家長可向家委會反映,家委會在核實后,向校方反映,根據相關規定展開調查、處理。
家委會首先應由全體家長,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選舉能代表家長的家委會委員,而不是由校方委派,或者幕后遴選出來。更重要的是,全體家委會成員要定期向家長們述職。
其次,家委會應獨立運行,而不是按校方指令、配合校方開展工作。雖然家委會還有組織家長當義工、為學校拓寬辦學資源的職責,但這是在完成對學校辦學管理、監督職責后的次要職責。
而且,這必須基于家長“自愿、自主”的原則。
你們學校的家委會怎么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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