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民女“攔路告狀”。
近日,一段視頻在社交媒體熱傳,視頻顯示:一個有4輛車的車隊經過一條公路時,一名女子攔住開路警車,大聲訴求著什么,而車隊則繞開被攔警車揚長而去。
媒體報道,當時,湖南省衡陽縣委副書記、縣長孫浩率隊赴井頭鎮督導生態環保工作。
孫浩事后對媒體表示,“當天我的車已經過去了,并沒有看到攔路的”,后來聽說后,“已經安排人去了解了,當事人反映的是企業股東之間的矛盾。”
不過,攔路的戴女士稱,“她攔的是第一輛車,沒看到有過去的車”,“攔車后沒有政府人員找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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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戴女士所言屬實,攔的是第一輛車,縣長說“沒看到”,有點說不過去。即便當時有工作人員迅速處置,車行速度肯定會稍有些阻滯。這不免讓人疑惑,縣長果真“沒看到”嗎?還是看到了卻不想管?
從網傳視頻看,縣長車隊經行的地段,應該是山道,兩邊山坡很安靜,沒啥更能吸引注意力的。而女子凄厲的喊叫聲,有著很高的辨識度,除非刻意堵住耳朵,否則很難聽不到、注意不到。
不過,縣長說沒看到就沒看到吧。畢竟,每個人關注的風景不一樣。官員的一顰一笑,與小民的凄厲呼喊,常常不在一個頻道。
然而,讓人不解的是,縣長明明說,事后已安排人去了解了,可告狀女子為什么說沒有見到工作人員呢?究竟是誰在說謊?
如果告狀女子說謊,有必要嗎,她不就是為了解決問題?如果縣長說謊,公開糊弄媒體,沒能落到實處,這樣的態度是不是過于飄忽務虛、過于高高在上了?
或許,縣長安排的人,是找鄉鎮街道了解的情況,但此事既然由告狀女子而起,負責落實的政府工作人員,理應有起碼的接訪態度。了解她反映何事,癥結在哪里,如何歸口處理,怎樣化解,眼下怎樣,長期怎樣等等,這些都不可缺。
古代官員遇到攔路告狀的民女,都還要詳問情由,以體現自己的親民愛民情懷,當下的縣長難道如此敷衍老百姓?
當然,現在雙方各執一詞,是有一方公然撒謊,還是工作人員沒有落實到位,導致雙方的誤會,有待澄清。但就算拋開具體事實,此事仍值得討論。
縣長走出縣政府,下鄉調研,本來就是為了深入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民眾有訴求,有不滿,希望向縣長反映情況,體現了對政府的信賴。
這樣的相遇,若是處置好了,對于縣長而言,多了一條了解基層社情民意的渠道,增進了與市場、社會的聯系;對于告狀者而言,也紓解了情緒,提振了信心。這事沒什么可怕的。
即便涉及的是股東之間的糾紛,縣長不方便直接介入,聽一聽下邊的聲音也無妨。基層很多糾紛,原因往往很復雜,看似屬于經濟范疇,實則并不能完全排除權力的因素,新聞中的這名攔路女子,是不是遇到了類似情形?這些都是可以深入了解的。
在新聞評論區下,很多網友更傾向于相信告狀者一方的說法,不相信縣長當時“沒看到”。這也不奇怪。畢竟,在一些地方,官員與民眾之間存在著深刻割裂,個人直接向縣長反映問題的機會,并不多。
表面上看,這可能只是體現為個別官員“怕事”“躲事”“不愿管事”,冷漠無情,無動于衷;而從本質上看,則是工作態度與感情的問題。一些官員更喜歡聽匯報、作指示,而不愿意直接面對民眾,身體與感情離群眾越來越遠。雖然下到了基層,可還是用各種手段把自己層層包裹起來。比如警車開道,層層陪同,都是阻斷與民眾交流互動的硬殼。
不妨追問一句,中央八項規定明確要求,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視頻中,湖南這名縣長卻還要用警車開道,這是落實中央精神的態度嗎?
民女攔路告狀攔了個寂寞,也讓人看到民意上達的艱難。一個做生意的女子,為什么敢冒險去攔縣長的車隊?事情難辦,必須訴諸于更高一級領導,或許是一個原因,但是不是也可以檢視一下,當地的常態化維權申訴渠道是不是通暢?有沒有公平公正的利益表達機制?
當然,動輒攔路告狀,確實不合適,也會打亂正常的工作秩序。但在勸導民眾正常投訴維權的同時,也應從制度上多一些保障,民眾的聲音要能夠發得出去,政府官員也要多聽一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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