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濟南市歷下區燕山立交橋上,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大型拖掛罐車因罐體高度超過橋體高度而卡住。頂端新聞記者了解到,當時有記者在事發橋下人行道上護欄內拍攝采訪,被身穿警服的男子要求刪照片,在被拒絕后,身穿警服男子隨即奪走手機。
11月4日晚,濟南市歷下區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稱,目前已經在了解處理這個事情,處理意見需要請示領導后,由相關職能部門回復。
濟南燕山立交橋一輛大型拖掛罐車卡在了立交橋上(網絡截圖)
記者采訪被搶走手機
據新黃河客戶端報道,11月4日,濟南市歷下區燕山立交橋上,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大型拖掛罐車因罐體高度超過橋體高度而卡住,記者在燕山立交橋東北角人行橫道處拍攝照片,一名身著警服男子走過來要求記者刪除照片。
在記者明確拒絕后,現場有民警通過對講機聯系“分局”。十分鐘后,兩名同樣身穿警服,胳膊上戴著“歷下公安”袖章的民警上前詢問,再次要求刪照片,在記者再次拒絕,并明確表達拍照自由后,一警號為“014826”男性民警情緒激動,以“維護治安穩定”為由要求必須刪除。
一位知情人士向頂端新聞記者透露,現場該男性民警要求記者及其隨行人員“跟我們走一趟”。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記者欲用手機記錄其警號,該民警隨即上前搶走手機,并大聲呵斥。與記者的同行人員欲拿出手機拍攝時,該民警再次上前搶奪并且多次推搡記者。
記者了解到,這位男性民警對記者說,“你還拍不拍了?你不拍我手機就把還給你。”據了解,隨著圍觀群眾的增多,該民警將記者手機扔到護欄上,隨即離去。
11月4日下午,頂端新聞記者聯系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分局新聞科,電話無人接聽。11月4日晚,濟南市歷下區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頂端新聞記者,目前已經了解這個事情,具體處理意見需要請示領導后,由職能部門回復。
公安部:讓民警習慣在“鏡頭”下執法
頂端新聞記者查詢得知,近年來,公安部明確部署,多次提出民警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同時,目前針對民警執法有系列相對完善的制度建設,除人民警察法之外,另有最新版即2016年修訂版《公安機關執法細則》,以及2018年公安部出臺的《公安機關現場執法指引》,《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等系列法規,但上述法律法規并無任何一條規定指出,公眾不能用手機拍攝警察執法。
據央視報道,2016年7月26日,公安部發布全國公安機關規范執法演示視頻,對一線執法民警工作流程進行培訓。該視頻培訓內容專門給民警執法如何面對群眾做出規定,在面對圍觀群眾拿手機拍攝警察執法時,只要拍攝不影響正常執法,民警就不許強行干涉,而要自覺接受監督,習慣在“鏡頭”下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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