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涼山一村民因砍伐自家林地514株樹木被刑拘,引發關注。值得注意的是,多地曾發生因砍伐自種樹木被判罰的案例。南都此前報道,2021年8月,上海松江居民修剪自家的樹被罰14萬元,當地相關部門曾回應稱,涉事香樟樹被橫截面砍斷,僅保留了約2米的樹樁,該行為屬于砍伐。
羅某某砍伐的林木。
村民砍伐自家514株樹木被刑拘
11月5日,南都記者從四川涼山甘洛縣警方獲悉,甘洛縣公安局海棠派出所民警根據線索得知,家住海棠鎮某某村的羅某某涉嫌濫伐自家林木,遂立即前往調查。
據警方介紹,羅某某為將自家林地砍伐,從而獲得經濟收益,于2023年8月份找到親戚羅某、徐某、徐某某、李某4人幫忙砍伐其自家林地里的柳杉。
經林草局調查報告反饋,羅某某濫伐林木總面積為0.157公頃,共514株。
其中喬木林地0.1386公頃,灌木林地0.0184公頃,林木蓄積70.5立方米。羅某某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涉嫌濫伐林木罪。目前,羅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表示,森林作為重要的自然資源,與每個人的生存發展息息相關。自有林木受法律保護,采伐亦不可任性。生活中常見的采伐“風倒木”“水倒木”“火燒木”“蟲害木”,也都必須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并嚴格按照許可證上記載的地點、面積、樹種、期限及方式等規定進行砍伐,切莫因法律意識淡薄貪圖便利,抱有僥幸心理,否則可能觸犯濫伐林木罪,不僅要負刑事責任還要承擔環境侵權民事責任。
多地曾現因砍伐自種樹木被判罰案例
南都此前報道,2022年11月,廣西賓陽一男子砍伐自種樹被判刑,引發關注。法院判決書顯示,涉案男子盧某犯濫伐林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并處罰金1.5萬元;賠償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費13743.8元,并向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支付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費6000元,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在“賓陽吧”上公開賠禮道歉。
2021年8月,上海居民“修剪自家的樹被罰14萬”一事被熱議。當事人李先生2002年花1萬余元購入香樟樹種在別墅院子內,樹長高后,2010年,李先生在物業幫助下移至院外種植。后來,移至院外的香樟樹冠逐漸擋住采光,李先生稱自行修剪了該棵樹,隨后被舉報并罰款。
同年8月17日,松江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曾通過直播回應爭議稱,結合事實和證據進行了集體討論,對當事人的行為定性為擅自砍伐樹木,依據《上海市綠化條例》第43條第2款,擅自砍伐樹木的,處綠化補償標準五至十倍的罰款,以補償標準五倍處罰,擬處罰人民幣144200元整。
對此,松江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曾向南都記者解釋稱,涉事香樟樹被橫截面砍斷,僅保留了約2米的樹樁,該行為屬于砍伐,罰款由城管部門作出,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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