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報道,近日,在陜西西安,一名女子在五糧液茅臺醬香體驗館購買了5500元的茅臺酒后,想掃碼驗酒的真偽卻遭到店員阻止。店員搶奪顧客手里的酒,表示這酒不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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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表示自己已付款,店員沖出柜臺將店門關閉與顧客發生爭執,搶奪顧客手機。面對店員的囂張行為,女子無奈之下選擇了報警。
見顧客報警后,店員開始打電話呼叫同伴,并叫囂:“你叫老天爺來都沒用,你敢打315,我就叫人來照死里弄你。”
目前顧客已報警,警方正在對此事進行調查處理。
據悉,賣假酒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處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
行政處罰。包括責令停止銷售、沒收假酒、處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
刑事處罰。根據銷售金額的不同,處罰標準也有所不同。如果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罰金;若金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則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樣并處銷售金額的相應罰金;銷售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情況下,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同樣處以銷售金額的相應罰金;若金額超過二百萬元,則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的相應罰金或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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