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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殺了人,現在投案自首…”

    “我剛剛殺了人,現在投案自首。”

    前幾天,商河縣公安局接到個

    hin~不坦誠之催促民警快來現場的“自首”電話

    還真是讓人一~激~靈~

    玉皇廟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到達現場!

    此時,午后的路上行人稀少

    一片安靜祥和,并無異常

    報警人馮某就坐在樹下乘涼

    只見他搖搖晃晃站起來

    面頰通紅,滿身酒氣

    對“自首”只字不提

    只反復要求民警送自己回家

    民警將人帶回所內并聯系其家屬

    “他來鎮上要賬

    和對方一起吃了個飯”

    其他的,家人并不知情

    到底發生了什么?!

    民警調查還原了

    當日馮某的行動軌跡

    最終確認并無暴力案件發生

    此時的他因醉酒已昏睡

    過了一晚上

    馮某酒醒了但也后悔了

    “喝完酒發現沒車回縣城了

    想到用‘殺人’引起注意

    好搭個警車送我回家”

    好好好,警車確實坐上了

    雖然,即使,略有出入

    目前,馮某因虛構警情擾亂公共秩序,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的處罰。

    假“自首”,真找“拘”!

    還有誰,不知道

    謊報虛報110

    后果很嚴重昂

    !!!

     

    01. 撥打110虛報警情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后果: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02. 撥打110騷擾、辱罵接警員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后果: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嚴肅追究其刑事責任!

    110是打擊違法犯罪

    為群眾解危濟困的生命線

    請大家珍惜有限的

    社會公共資源和警力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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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趙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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